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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9日 星期三

一個定庭的和詳狀況到底對子女生活上有什麼樣的創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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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當男女論及婚嫁時,有些問題是須真實面對的,是必須跳脫戀愛時的一片美好,婚姻雖是兩個人的事情,但卻也是兩個家族的事,可以是很單純,但也是非常複雜的事,底下的例子或許可以一同來思考...
Qgirl:
我有個同學,她喜歡一個男孩,那個男孩家庭十分純樸,也就是說父母和詳,兄弟姐妹相處悅快,但是我這個同學家庭是屬於離婚的狀況...

所以看到男孩家庭溫馨,自己確是破碎的....心中自然浮起一陣自卑感....覺得人家不知會不會因為自己的家庭情形而看不起...或是有任何...讓我同學傷心的看法...

她知道自己父母的情形是不可能自己有能力過問,以前也不太在乎自己的家庭情形,但是一碰到事情...就得面對事實...這對她來說實在是一種打擊,所以我想問一....一個定庭的和詳狀況到底對子女生活上有什麼樣的創傷呢??現在我也不知要如何安慰她...改變她的想法...不知各位有什麼意見可供參考....謝謝!

Figs:
當然家庭和諧狀況對子女會有影響,有人從小在缺乏愛的環境下,她對愛的感受會與充滿愛的環境下成長的人不太一樣、價值觀都會不一樣。

她真正的問題是「自己」的問題,是她要有所改變,她的價值觀、想法要改變,不要以她既定的觀念去看事情,或許她男友甚或男友家人的想法跟她自己是不一樣,說不定他們會因此更愛護、喜愛她。

這沒什麼好自卑的,自卑的是自己不敢去面對自己所處的挑戰,她是應對自己有信心,勇敢且坦承地與她男友去面對他們面臨的一切問題。

相信她男友假若真愛她的話,家庭的和諧對他們應該不會是太大的攔阻,關於這方面成功的例子應該不甚枚舉吧!

若可行,多給她一些信心!叫她不要胡思亂想了!

2015年9月1日 星期二

建立永久友誼的有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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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多年前第一次上得勝課?或青少契時給學生的資料!忘記是從哪本書整理的資料,

內容中提的原則對現今年輕人的交友應該還是蠻有幫助,與大家分享:

你不需成為一個很特別的人物就能交到朋友;不需聲名遠播,不需相貌出眾,也不需活潑外向,就能與人建立持續不輟的關係。重要的是,你是不是願意成為別人的朋友。如果你願意,你可以抱持某種態度、採取某些行動,讓友誼變得更真實。如果你願意,底下的原則可以幫助你。

1﹒我們必須定意去發展只求付出、不求回報的友誼

愛,為要能產生功效,必須是毫無條件的。每一次建立友誼的關係,我們都必須毫無條件地接受對方。

2﹒努力培養真心關懷別人的習慣。

讓自己成為一個細心且能幫助別人的人;相信別人,不怕受騙;向你所關心的人開放自己。

3﹒花時間--一段很長的時間去了解你的朋友。

每個人都是上帝獨一無二的創造,所以你我需要投資大量的時間來明白發自朋友內心深處的心聲。

4﹒致力學習傾聽。

一個皺眉、一張鬼臉都意味著:「我正在聽」。一個吞嚥、一聲嘆息正表達:「我聽到了」、「我了解」、「我知道你現在的情形」。這些動作都表明你正側耳傾聽。

5﹒學習同在的藝術。

學習去接近那些沒有朋友的人,而且在他最需要我們的時候適時出現。不管你是否清楚該做什麼,只要默默的陪在身邊,這就夠了。

6﹒抱持一視同仁的胸襟。

不論對方是窮人或富人、年長或年幼、聰明或愚笨、漂亮或不可愛都要平等對待。

7﹒慷慨給予合宜的讚美與鼓勵。

讚美要自然,鼓勵的話要遍施你所遇見的人,以慈愛的話以及憐憫的行為去接觸人。

8﹒將你的朋友放在第一位,放在高於你的地位上。

選擇去愛、去盼望、去關心、去相信周圍的人、看別人的優點、讓你的朋友當老大。

9﹒正確的動機

上帝造你的目的乃是在友誼中分享你自己,愛別人如同愛你自己。

10﹒轉移注意力

將注意力放在別人的優點和美德上,而非專挑他的過錯與軟弱。

你現在是否已準備妥當,願意提起勇氣去體會那可能是一生中最奇妙、最美好的經驗?你是否已準備好伸出雙手,開始一段眼前看不出任何蛛絲馬跡的友誼?感動不如馬上行動,現在正是付諸行動的時機,勇敢地付出你的愛給需要你關懷的朋友吧!

如何尋求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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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是年輕時BBS時代與網友關於交友方面的對話,重要的可能不是上帝是否為我預備了另一半,重要的是我們是否預備好了;如同暢銷書作者蒙恩牧師提到的說法,親愛的公主王子預備我們自己的身價,讓我們不是去排隊拿掛號牌,而是讓人來排隊等我們發掛號牌給他們:

    既然神要人類遍滿全地、治理這地,可見結婚應是神所設定的一般原則;但為了某些因素,神在祂所設定的原則之外,特別呼召一些人出來,賜他們可過獨身生活的恩賜(太十九:11~12;林前七: 7),能過著滿足的生活,不會寂寞難熬,且能隨時深入神國的事工(林前七:32~34)。

    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必須先尋找自己的恩賜(結婚or獨身),清楚自己是否神揀選過獨身生涯的人。如果神賜予結婚的恩賜,相信祂必會為其預備配偶的。但如何尋求另一半?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很清楚的結婚是為要解決人孤單的問題。因此,作伴侶是婚姻的要素,婚姻就是作伴侶的盟約。神認為亞當獨居不好,根據這項基本原則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因此神為人造配偶是有結伴、連合、幫助彼此的目的。

1. 符合神設立婚姻的目:作伴侶、連合、幫助彼此。(三項前提、一般性考慮)

(1)考慮對象之前考慮三項前提:

他是個真基督徒嗎?
他的靈命可以與我匹配嗎?
他願意和我的呼召配合嗎?

摩3:3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林後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
申22:10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林前7:39 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2)交友的一般考慮:

個性、學識、身體、健康、儀表、才藝、家庭、事業、成熟度、語言能力、品德、進取心、幽默感、內涵、愛心、年齡、國籍…

2. 神的印證引導:凱撒卡思特拉諾斯的例子。
神通常透過下列途徑顯明他的引導:(但首先必須願意道神面前尋求禱告)
(1) 聖靈的感動
(2) 聖經的話語
(3) 智慧的判斷
(4) 長者的建議
(5) 環境的開啟

其他重要指標:兩情相悅、靈性進步

凱撒卡思特拉諾斯的例子,有一天禱告,「主,我不想把我的感情生活當作遊戲。我不要委身任何人,直到你向我顯明我的妻子是誰」幾天後,在一家庭聚會注意到他的妻子。雖然本來就認識,但感受到一種特別的喜樂。不斷禱告,神說:「她要成為你的妻子。」機會相遇,跟主求印證。

不必這麼急吧!我記得以前看過一本書提到,我們常常向神祈求為我們預備什麼。神啊!為我預備一位愛主的姊妹!讓我丈夫能越來越愛我!讓我的小孩能越來越聽我的話!....多是祈求外在環境改變,但作者卻建議可以換個方式來禱告。神啊!神啊!求你使我能成為一個更愛主而能照顧、愛護配偶的弟兄!使我能更順服我的丈夫喜與主親近的妻子!使我成為更愛護、懂得如何教導小孩的家長!我們會問,神啊!你為我預備了沒有?但神要問我們的是,你預備好了沒有?願共勉之!


延伸閱讀:

上帝造男造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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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什麼?婚姻的重要性

1.婚姻最初是上帝所設立、建立和制定的:在設立教會、學校、工作機構之先,上帝正式設立婚姻制度,並宣告:「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上帝設立婚姻制度是作為人類社會的基礎,但似乎這世界甚至是教會界,各方面各領域都有學習課程與學校,要學電腦有電腦課程,學烹飪有烹飪課程,服裝有服裝課程,學校裡有各式的課程且要修許多的學分,但是有關於婚姻輔導或兩性交往部分的課程卻缺缺,這也難怪乎家庭、兩性交往問題層出不窮,離婚率不斷的提高,惡者有機會破壞人類社會的基礎與最小單位。

2. 婚姻(家)是教會的基礎:

婚姻(家)是教會的基礎,而教會是屬神的特別團體。每當這個「家」或「家族」衰敗,與神立約的選民也必然衰落。聖經中的家是社會中最小的單位,是由婚姻所形成,因此破壞婚姻本質上就是破壞教會。

3. 婚姻不是僅為傳宗接代而設計的:

雖然命定婚姻責任之一是延續後代(「生養眾多」),但是,生兒養女並非婚姻最主要的重點。婚姻絕非單指交配傳宗接代而已,把婚姻貶低為合法的交配行為,會造成嚴重的錯誤後果。若無婚姻制度的存在,人類繁殖的速度必然比現在大得多。

4. 婚姻是為要解決人孤單的問題,是作伴侶的盟約,彼此幫助成為完全:

創世記二章十八節:「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婚姻之設立是因為神認為亞當一人獨居「不好」。因此,作伴侶是婚姻的要素。神使大多數人感到,若不與親密伴侶同住,就會感到孤單。神造夏娃。不單是亞當的幫助者(幫助是作伴侶的的職責之一),也是作他的伴侶。他和所有作丈夫的一樣,是她的伴侶。在聖經中,婚姻是以成為伴侶的觀念來詮釋。箴言2:17經文對配偶的翻譯是被馴服者,或指有親密和及親密關係的人。夫妻間極親密的關係正是婚姻伴侶意義之所在。瑪拉基書二章十四節裡配偶一詞的中心思想,是聯合或結伴之意。伴侶是指這人與另一人進入親密的聯合(或關係)。將這兩種意義併在一起,所謂伴侶,就是這人與另一人在思想上、目標上、計劃上、努力上也包括身體上親密聯合。當二人進入婚姻,其意義應該是指滿足配偶對伴侶上的需求,婚姻中的愛給予另一半所需求的伴侶之愛,使配偶不再感到孤單。

創世記二章十八節經文中所提的「幫助」,是作伴侶的另一要素。英王詹母士親定本聖經把第十八節譯為:「我要為他選一個合適他的幫助者」,切合、配合、心心相印等涵義,均譯自希伯來文切合或配合的字義。夏娃是亞當的另一半(肋骨),婚姻盟約的聯合中,就表明了這種完整性。身為丈夫的配偶,妻子成全了或充實了丈夫的生命,使丈夫比單身時更完整;由於妻子的特色,使丈夫的人生進入一個新天新地中。同樣地,丈夫也給予妻子一個從男性眼光察看事物的胸懷,而擴大了妻子的生活領域,使她的人生更充實,比她獨身時更完美。當男女「在主裡」成婚,二人同心為主作工,不論他們所承擔的工作是什麼,二人婚後婚後可以互相商量,彼此請教,共享喜樂、困惑、理想、恐懼、憂傷和失望。這就是所謂的幫助者。

5. 婚姻在人類生活中居於首要地位,學習真正獨立與負責任:

創世記二章24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男人要離開,原因是他必須成為一決策者,就是「家」的頭。雖然人需要尋求和接納建議,但並非受命於他的父母。當一個男人唯父母之命是從(即否定他自己的主權),或以父母取代自己妻子的地位(即否定妻子在他生命中的首要地位),許多悲劇因而產生。在尊神為首的前提下,丈夫或妻子必然將自己的配偶放在第一位,先於其他外人或活動,唯有如此,婚姻才會成熟穩固。(正確的順序:神、家庭(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工作、服事、朋友)

(參婚姻輔導學(大光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