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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 星期二

上帝造男造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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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什麼?婚姻的重要性

1.婚姻最初是上帝所設立、建立和制定的:在設立教會、學校、工作機構之先,上帝正式設立婚姻制度,並宣告:「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上帝設立婚姻制度是作為人類社會的基礎,但似乎這世界甚至是教會界,各方面各領域都有學習課程與學校,要學電腦有電腦課程,學烹飪有烹飪課程,服裝有服裝課程,學校裡有各式的課程且要修許多的學分,但是有關於婚姻輔導或兩性交往部分的課程卻缺缺,這也難怪乎家庭、兩性交往問題層出不窮,離婚率不斷的提高,惡者有機會破壞人類社會的基礎與最小單位。

2. 婚姻(家)是教會的基礎:

婚姻(家)是教會的基礎,而教會是屬神的特別團體。每當這個「家」或「家族」衰敗,與神立約的選民也必然衰落。聖經中的家是社會中最小的單位,是由婚姻所形成,因此破壞婚姻本質上就是破壞教會。

3. 婚姻不是僅為傳宗接代而設計的:

雖然命定婚姻責任之一是延續後代(「生養眾多」),但是,生兒養女並非婚姻最主要的重點。婚姻絕非單指交配傳宗接代而已,把婚姻貶低為合法的交配行為,會造成嚴重的錯誤後果。若無婚姻制度的存在,人類繁殖的速度必然比現在大得多。

4. 婚姻是為要解決人孤單的問題,是作伴侶的盟約,彼此幫助成為完全:

創世記二章十八節:「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婚姻之設立是因為神認為亞當一人獨居「不好」。因此,作伴侶是婚姻的要素。神使大多數人感到,若不與親密伴侶同住,就會感到孤單。神造夏娃。不單是亞當的幫助者(幫助是作伴侶的的職責之一),也是作他的伴侶。他和所有作丈夫的一樣,是她的伴侶。在聖經中,婚姻是以成為伴侶的觀念來詮釋。箴言2:17經文對配偶的翻譯是被馴服者,或指有親密和及親密關係的人。夫妻間極親密的關係正是婚姻伴侶意義之所在。瑪拉基書二章十四節裡配偶一詞的中心思想,是聯合或結伴之意。伴侶是指這人與另一人進入親密的聯合(或關係)。將這兩種意義併在一起,所謂伴侶,就是這人與另一人在思想上、目標上、計劃上、努力上也包括身體上親密聯合。當二人進入婚姻,其意義應該是指滿足配偶對伴侶上的需求,婚姻中的愛給予另一半所需求的伴侶之愛,使配偶不再感到孤單。

創世記二章十八節經文中所提的「幫助」,是作伴侶的另一要素。英王詹母士親定本聖經把第十八節譯為:「我要為他選一個合適他的幫助者」,切合、配合、心心相印等涵義,均譯自希伯來文切合或配合的字義。夏娃是亞當的另一半(肋骨),婚姻盟約的聯合中,就表明了這種完整性。身為丈夫的配偶,妻子成全了或充實了丈夫的生命,使丈夫比單身時更完整;由於妻子的特色,使丈夫的人生進入一個新天新地中。同樣地,丈夫也給予妻子一個從男性眼光察看事物的胸懷,而擴大了妻子的生活領域,使她的人生更充實,比她獨身時更完美。當男女「在主裡」成婚,二人同心為主作工,不論他們所承擔的工作是什麼,二人婚後婚後可以互相商量,彼此請教,共享喜樂、困惑、理想、恐懼、憂傷和失望。這就是所謂的幫助者。

5. 婚姻在人類生活中居於首要地位,學習真正獨立與負責任:

創世記二章24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男人要離開,原因是他必須成為一決策者,就是「家」的頭。雖然人需要尋求和接納建議,但並非受命於他的父母。當一個男人唯父母之命是從(即否定他自己的主權),或以父母取代自己妻子的地位(即否定妻子在他生命中的首要地位),許多悲劇因而產生。在尊神為首的前提下,丈夫或妻子必然將自己的配偶放在第一位,先於其他外人或活動,唯有如此,婚姻才會成熟穩固。(正確的順序:神、家庭(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工作、服事、朋友)

(參婚姻輔導學(大光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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