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管理教會的「牧師」

標籤: , , , ,

    底下文章是倪柝聲於1938年發表的文章,有人(鱼咖啡)把它翻譯放置於網路上,提供大家參考裡面提到的主題蠻值得大家思考,原文為簡體請參考連結:有沒有牧師?有沒有禮拜?有沒有禮拜堂?- Watchman Nee 1938 

    聖經裡是否有這一個管理教會的「牧師」呢?是否有一個工人負起全教會的責任,栽培他們,牧養他們呢?沒有。聖經中,地方教會人事的組織,乃是以長老來監督一個教會,而非以工人來管理一個教會。在聖經的教會中,從來沒有一個像今天的牧師,或是變相的牧師的人的存在。我們已經看見了,不是一個牧師管理一個教 會,如時下所通行的,乃是幾個長老一同負牧養一個教會的責任。在聖經的教會中,只有長老照顧教會的事,而無其它的人的地位。

我們看腓立比書一章一節:「......在 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沒有一個地方說到教會的組織,能更好於這裡所說的。在基督裡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這一個就是教會。教會就是合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而成的。執事,是服事人的,或說是作僕人的。他們的工作就是在庶務方面幫助弟兄姊妹。他們就是教會中的幹事。我們現在不去注意他們。在教會裡還有監督。他們是誰呢?監督就是長老。使徒行傳二十章十七節、二十八節,提多書一章五節、七節,對於這一點是够清楚的。長老乃是說他們是怎樣的人,監督乃是說他們是作什麼工作。神就是叫長老在各地方的教會中作監督的工作,使教會能够進行,能够進步。他們不是料理庶務的人,他們乃是主持監督的人。除了執事和監督之外,就是眾聖徒了。此外並沒有別人了。 

    所以,按著聖經的教訓來看,教會裡的人事,不過就是眾聖徒、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此外,再沒有別種人物存在了。人們就是要將其地的人插進去也不可能,因為教會只有這三種人。

    我們要注意幾點關於長老或是監督的事,我們才會明白神的定規和辦法。長老在聖經中並不是一班被神特派去作工的人。他們在神的工作中是沒有職分的。他們並不是神所差遣,從這一地方到那一地方去的人。長老本來乃是地方上的弟兄之一。他們乃是聽見使徒傳福音得救的人。在得救之後,他們因著飢渴的緣故,就比別人更長進他們因著愛主的緣故,就自然喜歡照顧別的與他們一同蒙恩的人。當使徒第二次來的時候,使徒就設立他們這樣的人為長老,叫他們來監督地方上的眾聖徒,並帶領執事們服事教會。


    所以關乎長老有兩點是必須注意的。第一,長老乃是從普通的弟兄中揀選出來的他們本來並不是「工人」,並不是奉神特別差遣出去作工的人。他們乃是有職業,有家庭,有名聲的平常信徒而已。第二,長老乃是地方上的弟兄,被揀選來負這個責任的。他們不是從別的地方調來的人。他們乃是從地方上所已有的弟兄中揀選出來的(徒十四23 :多一5)。他們本來也是一個地方上眾聖徒之一,他們乃是從他們中間挑選出來的。所以,一個地方教會裡的眾聖徒,如何是地方上的人從其中揀選出來的長老,也如何是地方上的人。教會如何沒有「移民」在別處,以設立教會之風,教會也沒有從一地,調撥弟兄到別處當長老的事。我們如果記得長老這兩個性質,就在地方教會的組織上,不至於有錯了。


    因為長老本來是一個普通的弟兄,並不是受神差遣的人所 以,在一個地方的教會裡,根本就沒有使徒的地位。一個地方的教會裡,只有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並沒有使徒。使徒的責任,是出去設立地方教會,他們是超教會的。保羅從來沒有作一個地方教會的使徒。所有的地方,一有教會,就有長老。立刻是他們自己負責,立刻是他們自己作工,立刻是他們自己管理教會的事。


    一件事情我們不能不注重的,就是地方的教會中,只有長老的地位,而沒有使徒的地位。使徒在一個地方管理一個教會,在聖經中無此先例。使徒在地方的教會中是排不進去的,因為教會組織裡是沒有他們的地位的。地方的教會雖然是使徒設立的,但是,使徒是在地方的教會之外的。在教會的組織中,只有監督和執事,沒有使徒的地位。使徒如果也住在一個有教會的地方裡,他乃是以弟兄的資格到會的。


    因為長老是地方上的弟兄的緣故,一切的方法,要從別處調人來管理另外一處的教會,都不是合乎聖經的。不管這人是受過專門的訓練,來作專門的工的,或是受人的差遣,或是受神的差遣,他如果從另外一個地方被請來負這一個地方教會的責任,就不可以。我們必須深刻的記得:教會乃是長老負責的,長老乃是本地的弟兄的。所有一切從外面調來負責的,都不是神的辦法。自然遷居而來的弟兄,又是另一問題。


    所以,在這裡我們又一次看見工作與教會的不同。在教會裡所不可作的,在工作裡不特是可以的,並且在許多的時候是必須的。在工作裡面,一個弟兄可以受差遣到另一個地方去負工作的責任。一個弟兄可以被打發到另一個地方去負事業的工作。但是,教會是地方的。地方的教會是受長老監督的。長老乃是地方上的弟兄的。


    地方的教會並不是受留守教會的管理的。並不是有一個人受主的差派,出去傳福音,到了一個地方,設立了教會,就停留下來,作牧養的工作。因為如果這樣作,就叫那個地方,只有工作,還沒有教會。比方,今天我們到邊荒之地去傳福音,在那裡得了五十或是一百人接受主。如果我們留下一個作工的人,一直住下去管理那一班人,就那一個地方,還沒有教會只 能說,那地方有了一個工作。因為一切還是在工人的手裡,還未到本地弟兄的手裡去。在工人手中的力是工作。教會是必須在地方的弟兄手中的。聖經裡沒有留下一個工人,來作「牧師」辦理教會的事。聖經是在當地的人中,揀選幾個比較有長進的,叫他們作當地的長老,叫他們負監督的責任。聖經裡,只有當地長老的設立, 沒有外路工人的留守。不錯,保羅曾把提多留在革哩底,但保羅不是把提多留在革哩底直接辦教會的事。乃是把提多留在革哩底,到各城去設立長老,叫他們去負教會的責任。工人的工作是設立教會,並設立長老。使徒的工作,從來不直接背負地方教會的責任,乃是設立長老去背負地方教會的責任。如果一個使徒負地方教會的責任,若不是把使徒的資格降低了,就是把教會的性質失去了。因為使徒變作「長老」了外面來的使徒,還不够資格作一個地方的長老。因聖經只許揀選當地的弟兄作長老。聖經裡的使徒,不是設立了教會,自己就坐下去作長老乃是立了地方的長進弟兄作長老,而自己又往別處去作工。


     所以,在我們的工作之中,有一點是應當注意的,就是要給各地信主的人看見,神並沒有叫我們留下使徒來作他們的「牧師」,神並沒有要一個所差遣的工人,停留在一個地方,來直接負那一個地方教會的責任。所以,他們就不應當有這樣的盼望。作工的人可以回轉來看望他們。多少的時候,也可二次三次的來探望他們,栽培他們。但是留下作他們的牧者,這件事是辦不到的。因為這不只是聖經所沒有的,也是聖經所反對的。


    所以,他們必須學習自己負責。本地的弟兄要負本地教會的責任。他們必須以使徒所設立本地的長老為滿意。他們應當學習順服重看本地的長老,而不奢望有一個作工的人,來為他們直接辦理教會的事。一切在長老之外的盼望,都是因為不知道,不順服神的話的。聖經中從來沒有一個教會盼望有使徒的政治,而拒長老的管理的。自然的,學習順服平日所認識,一同作弟兄的人,是需要神恩典的!


    這樣就工作和教會的關係,是何等的簡單呢使徒出門傳福音,得了一班人,就在這些人中,揀選幾個比較屬靈,比較長進的人,叫他們負責管理當地的事。這樣,教會就成立了。使徒自己就再隨著聖靈的引導往前行。惟獨這樣作,就叫教會可以長進(因為自己負責的緣故),福音可以廣傳(因為使徒可以流通的緣故),教會地方的性質可以保守,弟兄「彼此」的性質也可以顯明。這是何等的好呢!


    人是以為,一個教會若沒有一個主持者,就不成其為教會。人如果到一個教會,就要問說,這個地方有什麼人主持?如果沒有一個「傳道」,如果沒有一個「工 人」,如果沒有一位「牧師」來管理他們,就好像這個教會根本不會成立,不會存在一樣。但是,聖經給我們看,沒有這件事。


    一切神的孩子住在一個地方,都是弟兄那地方的教會的事,是他們負責的。雖然有長老,仍是弟兄彼此幫助,聯合辦事。長老不過是監督弟兄們作事而已。聖經裡,也不是以一個長老,或者幾個長老,負起整個教會的責任的。大家都是弟兄。雖然有長老,但長老是監督弟兄的。長老並非代辦,不過監工而已。


    所以在教會裡,對沒有被動的事。如果是工人在那裡動,牧師在那裡動,這就不是教會。這是差會,這是福音堂,這是佈道機關,這是工作。教會乃是全體的弟兄們在那裡作工,長老在那裡監工。不是弟兄不作工,也不是長老替他們作工,乃是弟兄作工,長老監工。


    所以聖經中教會的組織是很簡單的。起頭是使徒被神差遣到一個地方去,傳福音,有人信而得救之後,他們就已經是那地方的教會了。作工者就將他們作基督徒的各種本分告訴他們,其中有一點,就是他們作了基督徒,就有本分要負當地教會的責任。他們對於同作弟兄的,要彼此幫助,彼此造就,彼此照看。他們不應當盼望有 一個神的使徒來當他們的「牧師」,來為他們負教會各種的責任。他們中間長進的弟兄,神要立他們作長老,來監督全體所以,他們應當感謝神所賜給他們的領袖。他們自己應當作工,也應當滿意本地的長老作他們的領袖。

2 則留言:

  1. 上述文章點出當還需要有全職工人工作時,表示此時教會狀態還未進入真正教會成熟、穩定的狀態,唯有在地的肢體能成熟起來照管時,才算是長大成熟的教會。

    回覆刪除
  2. 倪柝聲在他的分享「教會的聚會」也有相關的說明與分享,什麼是教會的性質?工作與教會不同,什麼是使徒性聚會?什麼是教會性聚會? https://reurl.cc/8q8nWb

    回覆刪除

謝謝您的分享與回饋,相信透過彼此的分享、守望與激勵,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必不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