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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 星期一

教牧與生活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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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書 1:7 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
  1. 在保羅所寫的提多書第一章裡,我們看到了神僕人的神聖職責。一個神僕人應了解自己的使命,明白事奉的明確方向,認知自己是神的僕人、神的使徒身份。從經文可以看到神僕人的主要工作為訓練栽培,篩選設立監督長老領袖;另外則是維護真道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以純正的教訓勸化人。
  2. 經文中保羅提出了作監督的條件,首先在道德生活方面,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在家庭婚姻生活方面則需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在屬靈生活與神的關係方面則需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
  3. 保羅所提到事奉神的工人、僕人的條件,簡單來講就是需要有良好的道德操守、美好的家庭見證、老練的屬靈生命、教內教外有好的名聲,由內而外能管理教導帶出影響。若結合保羅在提摩太前書所提到關於監督及執事的資格條件,我們看到幾乎都與主工人的生命品格有關;也就是說一個主工人的品格、屬靈的生命遠遠勝於他的才幹。教會的服事事奉更多需要的是屬靈成熟生命的流露,而不是需要特別的才幹來表演或辦許多活動。
  4. 我們看到現今的教會服事者總是那幾位,大家似乎不再羨慕善工、喜歡服事,對長老、監督職分的要求標準似乎也降低妥協了,似乎才幹、地位、身分遠勝於生命。因此,祈求神賜福祂的教會,興起並慎選更多符合保羅所提條件有良好的道德品格、美好家庭見證、成熟屬靈生命、有好的名聲的人起來事奉神服事人。
  • 反思
如果「品格生命遠勝才幹」是神揀選工人的核心標準,那麼我在日常生活中(非教會服事時)所展現的「不任性、不暴躁、不貪無義之財」等品格特質,是否比我在教會活動中的「積極表現」,更為有力地證明我是一個合乎神心意、值得信賴的「管家」?
  • 禱告
懇求聖靈鑑察並光照我們,使我們能誠實看見自己生命中「不任性、不暴躁、貪圖無義之財」等有虧缺的品格盲點,並賜予我們持續自我管理和聖潔自持的力量,使我們的品格生命和家庭見證能遠勝於才幹,成為合乎神所用、無可指責的忠心管家。
  • 行動
在接下來一週,刻意挑選一個提多書1:7-8 中提到的品格要求(例如:「不任性」、「不暴躁」、「莊重」),並每天結束時,花兩分鐘回想今天在家庭、職場或網路互動中,是否有具體的時刻未能達到該項標準,以此進行反思與悔改,從而強化內在品格的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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