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看到一篇信息提到,一位姐妹一次在回台灣的飛機上,遇到一位銀髮天使,對她說:「要作基督徒,不要作基督教徒。」,「要作基督徒,不要作基督教徒。」這一句話讓那位作者在心裡跳動了幾個星期,我們給人的感覺是「基督徒」還是「基督教徒」呢?
這一句話其實也值得我們思考,我們給人的感覺是「基督徒」還是「基督教徒」呢?什麼是「基督教徒」?那位作者有些詮釋,但從聖經裡我們可以聯想到某些人可說是所謂的「基督教徒」,大家想到了嗎?對!就是耶穌罵得很兇的法利賽人,他們給人的感覺只是在盲從一個宗教,遵守一套道德標準,或幾條清規戒律;以為只要定期參加崇拜,為教會的工作奉獻,靠著好行為即可稱義;他們乃是能說,不能行。弟兄姊妹!相信大家跟我一樣,不希望我們給人的感覺是是「基督教徒」,我們要作基督徒。但什麼是基督徒?我們還是回到聖經來找答案吧!
基督徒這個詞在聖經中共出現過三次(請參考背經卡),我們要從這些經文來認識基督徒的特徵。我們先來看使徒行傳的第11章19-26節(p.180),第20節: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21節:「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23節:他到了那裡,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24節:這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於是有許多人歸服了「主」。從這幾節聖經我們可以看出,基督徒的特徵就是「以主耶穌為中心,以聖父(神)、聖子(主耶穌)、聖靈三一真神為他們生活的中心。」
我們再來看徒11:19-24節:19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並安提阿;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20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21「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22這風聲傳到耶路撒冷教會人的耳中,他們就打發巴拿巴出去,「走」到安提阿為止。23他到了那裡,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24這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於是有「許多人歸服了主」。另外,彼得前書 4:16(p.339)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從這幾節聖經可以歸納出基督徒的另一個特徵就是「有為主受苦的心志,經歷主的恩典與同在並多結果子的生命。」
我們再來找找看,請看徒11章19節後半: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20後半: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另外在徒26:28節: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作:你這樣「勸」我,幾乎叫我作基督徒了)!」。從這些經節可以看出基督徒另一個特徵就是是「勇於傳講並見證主耶穌。」
最後我們要來看徒11章23節:他到了那裡,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26節: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從這兩節聖經可以看到基督徒喜歡聚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的,而在一起作什麼呢?就是勸勉,教訓與學習,簡單來說就是彼此相愛。所以基督徒另一個特徵就是「常常聚集一起,過彼此勸勉、彼此學習、彼此相愛的教會生活。」
總結上面的分析,一個基督徒的特徵就是,1.「以主耶穌三一真神為他們生活的中心。」2.「有為主受苦的心志,有經歷主同在與多結果子的生命。」3.「勇於傳講並見證主耶穌。」4.「常常聚集一起,過彼此勸勉、學習、相愛的教會生活。」。簡單說就是,遵行神的話語並愛人如己。更簡單來說就是「愛神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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