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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建立家庭祭壇,使家成為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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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瞭解如何建立家庭祭壇,使家成為教會前,我們需先瞭解「家庭祭壇」、「教會」與「家」各自代表的意義,但在瞭解這些之前我們要先來看一個重要的聖經原則,那就是:上帝從跟一個人立約帶出一班人進而帶出復興
 
    從聖經的例子我們看到,挪亞一個人帶出八個人,再帶出時代的復興;亞伯拉罕一個人帶出318個人,也帶來一個民族的復興;大衛從一個人帶出六百多個人,帶來一個國家的復興;耶穌從一個人帶出12個人、120個人,帶出整個人類的復興;從上面的例子看到,由一個感受到呼召跟異象的人,因著被愛而生出的自由和勇敢的出走,進而會帶來極大的影響改變與復興。因此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是,當上帝要與人立約時,有人願意敢對自己的生命負責而走出來,像亞伯拉罕、摩西、撒母耳、以賽亞、亞拿尼亞一般,向神說:Hi-Ne-Ni我在這裡,請差遣我,事情就會帶來改變與復興。所以你要看見復興嗎?看見你的家庭復興?看見教會復興?那就從你的家庭開始,並且從你開始,成為與神立約者,勇敢的對自己的生命負責,自由與勇敢的走出來,建立家庭的祭壇,使你家成為教會。

  接著我們要來看什麼是「家庭祭壇」?

1.家庭祭壇」祭壇上是需有火和香的,火就是獻祭,將牛羊殺了獻上,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亦即因為耶穌是被殺的羔羊,我們可以奉耶穌基督的名,與神和好,並且常常把自己獻上為活祭,為要討神的喜悅。香就是我們的禱告,禱告的意思是從我們的旨意轉向上帝的旨意掙扎的過程,人藉著與神交通不斷獲得啟示。因此當家庭建立家庭祭壇相當於,一家人要在這個地方完成神對我們生命與家庭的計劃。

2.「教會」在聖經中的定義:(林前1:2, p.231)「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另外「教會」這個字希臘文的意思是「被選召出來」,很明顯指的是一群人,但不是一群普通人,乃是為 神從世界中呼召出來的人。指的乃是信徒,不是指地方或建築物。是活的,是一個團體,是那些信主的人。另外聖經在五旬節之後,頭一次用教會二字是怎樣說呢?當亞拿尼亞和他妻子撒非喇,因試探主的靈以致死亡了,底下聖經就說:「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徒5:11, p.171)這明明給我們看見,什麼叫作教會。教會是活的,是一個團體,是那些信主的人。主在(太18:17, p.26)說:「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這也明明告訴我們,教會是活的,是一個團體,是那些信主的人。有了信徒的團體,就有了教會。教會是一班活人,不是一個會所。

3.最簡單定義:很多人以最後一句,(太18:20)「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作為教會的最簡單定義。甚至在(林前1:2, p.231)知道只要是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他就是教會的一份子,他就是教會。因此一個信主的家庭,相當於是以「父」母為家長(祭司、牧人)的教會,父母和兒女為基本成員,成員甚至可以擴及我們所認識的親友或鄰舍。所以可以這麼說,在場的弟兄姊妹你的家就是教會、你就是祭司,因為彼得前書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

4.教會的性質(125, p.22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在教會之內,大家都是肢體,沒有一個是頭。大家乃是彼此聯絡作肢體的。所以,教會的性質,乃是什麼都是彼此的,都是互相的。教會中間所有的關係,都是肢體和肢體的關係,而非元首與肢體的關係。教會的特點,就是一切在教會裏面的人,都是作肢體的,沒有一個是作頭的。所以,在教會裏的一切,就都是以彼此為性質的,以互相為特點的。每個人都是不可少的,都有他可奉獻的那一份,而且必須互相連結彼此幫補,這也就是為什麼耶穌賜下一條新的命令要門徒「彼此」相愛,新約使徒的書信裡常常提醒我們要「彼此」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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