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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

為何要信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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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至滅亡  (解決罪的問題)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羅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 得著永生 (與神恢復關係,得著豐盛生命)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10: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 神愛我們 (沒有人像神那樣付代價愛我們)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羅5:8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約15:13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 呼召命定 (完成生命呼召命定)
約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啟4:11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來10: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 權柄能力 (成為神的兒女,得著應有權柄)
約翰福音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羅馬書8: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羅馬書 8: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 同在坐席 (不再孤單無助,神與我們同在)
啟示錄3:20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太1: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約14: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 唯一拯救 (解決罪、生命意義、生死由來等,只有耶穌勝過死亡復活)
徒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彼前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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