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太28:19-20 講員:蕭富山傳道
※ 教會的使命
■ 萬民作主門徒(太28:19-20)
施洗:代表著團契與基督身體的認同
教導:主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
遵行:不僅聽道而且行道
教導:主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
遵行:不僅聽道而且行道
→門徒訓練:幫助初信者遵行神的道,並在思想、意念、性情、行為更像基督。
■ 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弗4:12-13 )
成全與被成全:要成為成全別人的人,首先必須成為被成全的人。
吃奶到吃乾糧(來5:12-14):求神幫助我們長大成為心竅習練得通達,能分辨好歹,熟練仁義的道理吃乾糧的大人。
■ 人人皆祭司(出19:6,彼前2:9 )
人人在神國度裡都能且必需參與,因為「信徒皆祭司」乃指每一位都需站在祭司的位份上起來服事,若我們把這樣的職分只丟給幾位人為制度而產生的人選,那實在是有違真理並對神的心意有錯誤的認知與執行。
如何達成?
需怎樣的教會模式?
需怎樣的教會模式?
需7-24信仰生活化 → 回到家庭、工作職場
※ 回到家庭(瑪4:6)
■ 末後復興從家庭開始
築壇:挪亞、亞伯拉罕、大衛、耶穌、慕約翰… (猶太人的家庭教育)
→「建立家庭祭壇,使家成為教會」
■ 教會就在家裡(徒2:46,徒5:42 )
從新約大部分看來,主要聚會點的確是在家中。使徒在猶太會堂講道,通常不久就被趕出去了。新約也經常提到在某人家中的教會。新約時期的考古證據也證實這點。(教會生活就在家裡)
■ 家的教會(西5:15,門1:2,林前16:19 ,羅16:5)
■ 門訓遵行主命令
在太大的團體裡,很難遵行新約彼此相愛的命令。聖經告訴我們要擔當彼此的重擔(加6:2) ,彼此勸戒(西3:16),彼此認罪(雅5:16)…。這些在一個比較大的團體中是不可能做到的。
■ 人人恩賜被成全
聖經只有在歌林多前書11至14章,具體指示該怎樣舉行教會聚會。林前14:26節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等等,每個人都應該能夠有所貢獻。這只有在比較小的環境下(小家、小群)才可能做到。
■ 有效率使用神國資源
蓋教堂和培訓牧師耗費太多時間了,美南浸信會估計,成立一間新教會要花三十二萬美元,如果你把建築物、牧師的培訓和第一年的薪水納入,那更不得了!家庭教會卻能以微不足道的成本和很快的速度來拓殖教會,這在許多國家已經實地證明了。
※ 神要使用你(林前14:26,林前14:31)
● 德州一名客戶服務部經理在他的辦公室成立兩個小組,又在該鎮的另一邊成立一個小組。
● 一名印度家庭主婦一年內成立五十間教會。
● 印度馬德拉斯一位博士和他十三歲的兒子,以及一名街頭小販共同成立一間教會。
● 一個退休中心的八十五歲老太太,在一個受助者社區帶領一個小組。
● 在尼泊爾,年齡小到九或十歲的兒童,正蒙神使用來成立教會。
<重新定義悔改 / 門徒訓練教牧手冊>
雖然有許多的經文證據,證明救恩是取決於悔改,但是很多事奉神的人仍要扭曲悔改的明確意思,好切合他們對神恩典的錯誤觀念,藉此設法否定悔改的必要。按照他們的重新定義,悔改不過是改變對耶穌身分的看法,而令人驚訝的,就是可以不必影響一個人的行為。
新約中神的僕人呼召人悔改時,他們期待會有甚麼結果呢?他們只是僅僅呼召人們改變對耶穌身分的看法,還是呼召他們要改變自己的行為呢?
保羅相信真正的悔改,也要求有行為的改變。我們已讀過他的二十年事奉的見證,他在亞基帕王面前陳明: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二十六19-20)
耶穌好像施洗約翰一樣,傳講同樣叫人悔改的信息(太三2,四17),他曾說到尼尼微城在聽到約拿的講道後便悔改(路十一32)。任何讀過約拿書的人也知道,尼尼微城的人不僅是改變了他們的思想,也改變了他們的行為,從罪中回轉,耶穌稱這行為才是悔改。
聖經所指的悔改是因著內心生出一份真正、自願改變自己的行為。事奉的人傳講福音,卻沒有提到真正的悔改必定會有真正行為的改變,實際上是在敵擋基督對門徒的渴望;也欺騙了他的聽眾,叫他們以為就算沒有悔改,也可以得救。如果他們相信了這牧師的話,就有可能肯定了自己走向毀滅的路。不管這牧師是有意還是無心,他其實是在敵擋神,助長撒旦。
如果事奉神的人要按著耶穌的命令使人作門徒,便必須按照正確的程序進行。如果他沒有傳講呼召人悔改的真福音,儘管他在許多人的眼中,看起來是多麼成功,也是注定一敗塗地。這牧師可能有一群很大的會眾,卻是建立在草木禾稭上,他的工作經歷末日之火時,他工作的價值就會試驗出來(參考林前三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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