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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5日 星期二

(太19)堆積天上的財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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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2 節裡說到有許多人跟著主,在這裡我們可以思考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跟著主?喜歡吃糖果玩玩具的小朋友,當大人手中拿著糖果或玩具時,他總是會跟在後面。一個小孩他也會緊跟著他的父母與親友,因為他們知道這些親人或大人可以滿足他們的需要,跟著他們可以得到他們所要的。

同樣這些跟著主的人,他們也深知耶穌可以幫助他們可以滿足他們的需要,他們知道跟著他,他們的問題就可能得到解決、他們的疾病可得醫治、他們的痛苦可減輕。還有一點就是他們知道耶穌接納接受他們,並沒有因為他們的身分、地位、知識程度拒絕他們。因為他們知道耶穌有憐憫,是他們的希望,是他們可以親近的。這正是耶穌服事的榜樣,然而我們呢?我們周遭是否有人跟著我們,願意親近我們呢?是不是有人當他有需要時他會想到我們?是不是有人當他痛苦、碰到困難與問題時,願意就近我們來向我們尋求幫助或傾訴呢?我們或許沒像主那樣有醫病的恩賜,也沒有超自然能力能解決難解的問題。但願我們有顆像主憐憫人願意的心,幫助我們周遭需要幫助的人。

16到22節裡提到一位少年人問耶穌要作什麼才能進入永生,他的意思好像是在問人必須有怎樣的行為才能得救才能得到永生。耶穌的回答是遵守誡命,那少年人馬上又問了是什麼誡命,似乎是只要遵守了某些誡命、做了某些事、行為達到怎樣的標準,我們就可以賺到永生。但主從一開始就打破了人的希望,他很明白的告訴他,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也就是告訴他肉體牽累的人是永遠也無法靠著自己的力量與行為達到良善的,人也無法靠著自己的行為或功德重生進入永生的。這少年人的疑問是否也出現在我們心中,我們有時是否也同樣以為靠著我們的熱心、敬虔、遵守誡命、.... 等行為能換得永生。以為我們遵守了某某誡命、我們有了怎樣的行為就可以稱義,就是愛主了。但主所要的不是我們商業式、條件交換式的救恩,祂要的是我們單單因信而得的義與救恩,祂要我們甘心樂意的跟從祂遵行祂的誡命,因著信而行出的行為。不再是為追求地上的財寶,為自己堆積寶藏(為己),而是願意為擁有主自己遵行祂的道而捨棄我們的所有,堆積天上的財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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