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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5日 星期二

(路02:47-50)以天父的事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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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 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 並且順從他們. 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裏。(路2:47~50)

這是一段耶穌年幼時與其肉身父母的對話,從常人來看可能覺得不可思議,耶穌到底在講什麼,如同祂肉身父母一般,我們可能不明白祂所說的以及為何他會如此作。但從經文中耶穌說到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我們略可瞭解,這裡講到了耶穌會有這樣的舉動,乃是他以天父的事為念,祂看重天國的事過於地上的一些事。這是我們可以學習的,我們應有熱切關心天父事的態度,我們應看重屬靈的事物勝過肉身血氣的事物,我們應看重永恆的事物勝過只是短暫稍縱即逝的事物,一種與世界不一樣的價值觀。但雖然是如此,但耶穌最後還是順服父母,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這也是我們可以學習的,除非我們完全的明白神的時候與計劃,要不我們需要等候神的時候與指引,不血氣的堅持己見。如同耶穌般遵守神的命令與吩咐,順服神所賦予父母的權柄孝敬父母,不使父母生氣、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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