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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7日 星期四
聖徒的興起
經文:林前14:31 講員:蕭富山傳道
大綱:
u 裝備成全
1. 成全預備全為了耶穌(林前11:24-25)
林前11:24-25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 門訓裝備完成神使命(太28:19-20)
太28:19-20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3. 開始小群門訓的生活(林前14:26)
在太大的團體很難遵行新約的命令與使命,團契生活在一個太大的情境中是不可能做到的。林前14:26各人或有詩歌、教訓等等,只有在比較小的環境下才可能做到。恢復並執行人人皆祭司的真理,幫助肢體的相愛互動,建立真實的生命關係。
4. 重要的是你願回應神
保羅四處傳道在大部分地方他待的時間都不久,安提阿一週,路司得一天,和帖撒羅尼迦人相處三週就被趕出去了,而在腓立比,他們在那裡「幾天」。
→來不及產生聖經教師
→最年輕的基督徒也能帶領牧養教會
5. 聖經的作者來作拉比(太23:8-10)
太23:8 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v.10 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 →聖經、聖靈親自引導的聚會
u 互動學習
1. 在教會裡應讓人人都有機會投入。
積極參與所學到的,遠比光是聽講而學到的還多。所聽到的內容可記得百分之二十,看見又聽到的內容記得百分之五十,聽到、看見、然後自己說出來的內容,則記得百分之七十。
2. 耶穌與使徒的榜樣(徒20:7)
耶穌門訓的榜樣,不只上課知識(有討論、提問、回答、實習,互動性很強)。新約時代,教導遠比現在更為互動;徒20:7保羅長篇教導的字「講論」就是dialegomai,從那個字衍生出dialog「對話」一字。
3. 門徒式學習的本質是效法、模仿。(林前11:1, 約5:19)
門徒式學習不同填鴨式或課堂式的教學,它的本質是效法、模仿。
保羅叫人模仿他,林前11:1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約5: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
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藉著查考聖經彼此學習互動,每一信徒都可分享他從主所得的教訓與亮光。
u 方法原則
1. 共同的原則(林前14:26,31)
林前14:26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林前14:31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帶領者責任是確保查經過程流暢,人人參與,沒有人霸占不放。回答問題不是帶領者的工作,每人的意見都寶貴,主要為造就人幫助人與神更親近。
=>聖經才是權威,而非小組長;邀請聖經作者聖靈啟示;優秀的帶領人會要求人提出意見時,附上聖經根據來支持。
2. 發現性的問題:引導討論聚焦於經文,使每個人都參與。
引導討論聚焦於經文,使每個人都參與。幫助建立互動的氣氛,消除一人講課,眾人坐著聽的需要。 =>所讀的內容中,你喜歡什麼?你不喜歡什麼?哪些你不明白?學到有關神的什麼新東西?獲得什麼啟示或經句?你打算怎麼作?
3. 觀察、解釋、應用
觀察:聖經說了些什麼?有些什麼人?發生了什麼事?表達了什麼思想?結果是什麼?目的是什麼?在哪裡發生的?何時發生的?為什麼發生的?
事情是怎麼完成的?
解釋:聖經的涵義是什麼?對原始的聽眾是什麼意思?現在是什麼意思?中心思想是什麼?這段經節與本章或整本書有什麼關連?其他聖經經節對
這段經 節有什麼啟示? 應用:我該怎麼做?
S:有我要避免的罪(Sin)?
P:有諾言(Promise)要實踐,有讚美(Praise)要給予,有禱告
(Prayer) 要作?
E:有我跟隨的榜樣(Example)?
C:有我要遵守的命令(Command)?
K:有我要學的知識(Knowledge)?
金句: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林前14:31)
聚會的所在 / 倪柝聲
神是喜歡祂的孩子們,聚集在一起有家庭的氣味在裡面。所以,聖經才沒有正式會所的記載。一切的事情,要在起頭的時候就起頭。你到一個地方,傳了福音,有人得救了,你就要給他們明白,不只聽道、得救,得勝是緊要的,並且聚會也是緊要的。不是工人替他們主持聚會,乃是他們自己要起來。像什麼讀經的聚會、禱告的聚會、擘餅的聚會、運用恩賜的聚會,都是他們自己要負責的。聚會的所在最好是在弟兄的家中,或是在一個家裡,或是在幾個家裡,是他們自己要去找,要去定規的。
今天的錯誤,就是教會的會所乃是工人所租所置的。當有人得救的時候,不是請他們自己負責去找一個聚會的地方,乃是請他們加入這個工人所已租好置好的會所來聚會。結局就叫地方的教會沒有聚會,只有工人有聚會。同時,就叫弟兄們誤會了基督教實在的性質,叫他們從起頭就沒有學習負教會的責任,負屬靈事情的責任。所以一起頭的時候,就得指明給初信的弟兄們看見,你所租所置的所在乃是為著作工的。這個與他們現在所謂成功的教會是不能相混的。工作是可以,許多時候是應當有一個正式的所在。但是你們更好的乃是聚會在家裡,應當在相信的人中,自己去找出哪一家有相當的所在,是可以用的。如果人多地廣,就不妨多有一兩個家。你們自己要負責去尋找定規這樣聚會的所在。平常的時候,你們可以分家而聚會。每月之中,如果覺得要有一次全城的信徒都聚集在一處,以便交通,以便造就,就可以借用或是租用公共的地方。如果力量來得及,就是長備一個所在也是可以的。如果什麼時候,有了特別的聚會,有一個比較長期的大家聚集在一處,也就可以租用或是借用什麼公共的地方。但是,教會經常的聚會總是以家為普通的。
巍大的建築是屬乎世界的虛榮與肉體的誇耀的。在家裡的聚會是有許多益處的,如果在家裡聚會,大家就自由許多能不受壓制的,大家在一起談論屬靈的事。如果把同樣人帶到一個會所裡去,人都規規矩矩起來,好像一個沒知沒覺的人。到一個地步就是作一個被動的人,讓別人去講道,這不是教會的聚會。教會的聚會是應當充滿家庭氣味的,除了聖靈的約束外不受其它的拘束。聖經中的聚會連弟兄的發問都是不受禁止(林前14:35)。在家裡聚會可以叫鄰舍知道這一家是信主的,對於作見證、傳福音,都是大有益處。多少不肯到「禮拜堂」的人,是肯到家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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