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25:34 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
- 在這章中我們看到,亞伯拉罕打發他庶出的眾子離開以撒,因神應許所生的需要與不是神應許的需有所分別。神的工作上,在教會、在服事、在屬靈的事上同樣也很需要如此,我們,不可讓屬血氣的、屬肉體的、屬世界的滲入其中,我們需要避免讓不是從神來的破壞了從神來的計畫與工作。屬靈、屬神的事不是用投票民主表決的,必須在神面前謙卑禱告謹慎尋求,好好察驗是否是出於神的,出於神的才做。主耶穌就是很好的榜樣,在約翰福音 5: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 在這章中我們看到以撒偏愛以掃而利百加偏愛雅各,許多時候父母的偏愛會帶給兒女傷害,兒女因著不公平的對待而覺得被拒絕,轉而彼此比較爭競甚或傷害。因此求神給父母們有從神來的智慧與愛,使兒女們可以在被接納、被肯定、被保護、被愛的氛圍下成長。
創19:16 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 - 創世記第19章中有許多人熟悉的故事,因著所多瑪城的罪惡,帶來神的的審判,耶和華神差派使者要毀滅這地方。神因著前面亞伯拉罕的求情賜下的救贖本要救羅得一家,甚至包括他的女婿們。但從這個例子我們看到神的救贖與應許,跟人對神聲音、吩咐、應許的如何回應有很大的關係。
- 羅得的女婿們對羅得所說的不以為然,認為羅得在說笑、戲言,不認真去看待,所以他們連得救的機會都沒。另外在16節我們看到羅得遲延不走,不知是什麼原因讓羅得遲延不走,可能是迷戀所多瑪的生活、顧念他的產業還是牽掛他的女婿們...?最後當他們被領出來安置在城外,羅得的妻子卻因沒聽從神使者的話,「不可回頭看」,她因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 從上面知道當人對神的吩咐沒有正確的回應,就不會有好的結果。所以我們需常常問我們自己,我們對神的命令、吩咐的回應為何?我們會是如同羅得的女婿們一樣覺得神在開玩笑,從沒有認真去看待嗎?還是像羅得一樣對生命中還有許多的迷戀、不捨的東西,以致讓我們遲延而不願起來遵行呢?還是我們會像羅得的妻子一樣,雖然暫時脫離了險境,但卻一直懷念過去所多瑪的一切而想走回頭路呢?
賽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 有人說以賽亞書是聖子的書或福音書,其中充滿關於耶穌基督是彌賽亞的道理。賽52至13至53章12節是以賽亞書內的第四首「僕人之歌」,這一首的內容也許是被新約作者最多引用的,因為當中先知在聖靈的啟示下,對神的僕人作出了極細緻的描寫,所描述的「受苦的僕人」形象,與耶穌基督簡直是如出一轍。
- 這段聖經描述了義僕來乃是要為世人擔當憂患、背負痛苦,被賣釘十架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在利未記16:21裡指的「阿撒瀉勒」代罪羔羊,乃是亞倫按手在活的公山羊,代表把全民的罪歸於牠頭上,然後把牠放逐到曠野無人之境。這樣做的意義,大祭司藉著按手,使以色列人一年的罪都歸到這祭牲的身上,替他們受死。在新約更是進入屬靈的實際,耶穌就是那無罪的羔羊,擔當我們的罪惡。他在十字架上成了我們的贖罪祭,代替我們而死。耶穌是我們永遠的大祭司也是代替我們獻上的祭物,如同賽53:4所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
- 賽53:12上這樣形容祂:「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祂為我們每一個人「代嘗了死的苦味」,祂謙卑自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祂也為我們的緣故,成為貧窮;最後,祂為我們取了罪身的形狀,被釘死在十字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