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林前14:26-33 講員:蕭富山傳道
大綱:
※ 教會的妥拉教育(太28:19-20)
● 妥拉:「射中目標」,引伸「教導」、「指示方向」、「引導」。基本上並不是法律,而是富含教導、指導和指 令 的書卷。因此,稱《妥拉》為「訓誨書」更為合適。《妥拉》所指的就是「神聖的教訓」(divine teaching),是啟 示,是上帝傳給人的旨意的啟示。
● 猶太人的男童從四歲就學習「妥拉」,十三歲起就必須負起一切宗教責任。
地點:家庭、會堂、學校、聖殿
教師:父母、祭司、先知、文士、拉比
學生:成人、兒童
內容:妥拉/聖經
方式:口授、背誦及實習
● 保羅四處傳道在大部分地方他待的時間都不久,安提阿一週,路司得一天,和帖撒羅尼迦人相處三週就被趕出去了,而在腓立比,他們在那裡「幾天」。,來不及產生聖經教師→最年輕的基督徒也能帶領牧養教會。
(徒2:42, 15:21, 30-31, 西4:16, 太23:8-10)
→聖經、聖靈自行教導的聚會
※ 門訓互動式教導
● 積極參與所學到的,遠比光是聽講而學到的還多。所聽到的內容可記得百分之二十,看見又聽到的內容記得百分之 五十,聽到、看見、然後自己說出來的內容,則記得百分之七十。應讓人人都有機會參與彼此互
動教導學習。
● 耶穌與使徒的榜樣:耶穌門訓的榜樣,不只上課知識(有討論、提問、回答、實習,互動性很強)。新約時代,教導遠比現在更為互動;徒20:7保羅長篇教導的字「講論」就是ialegomai,從那個字衍生出dialog「對話」一字。(徒20:7)
● 門徒式學習不同填鴨式式的教學,它的本質是效法、模仿。(林前11:1, 約5:19)藉著查考聖經彼此學習互動,每一信徒都可分享他從主所得的教訓與亮光。
※ 查經原則與方法 (林前14:26,31)
● 共同的原則:帶領者的責任是確保查經過程流暢,人人參與,沒有人霸占著不放。回答問題不是帶領者的工作,每 個人的意見都寶貴。
→聖經才是權威,而非小組長;邀請聖經作者聖靈啟示;優秀的帶領人會要求人提出意見時,
附上聖經根據來支持。
● 觀察、解釋、應用
觀察:問號、在說什麼?
解釋:燭台、如何與人分享?
應用:箭頭、怎樣順服?
金句:林前14:31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林前14:31)
<聖經使一個小偷變成牧師>
這是一位韓國牧師的見證:在某一周末,有一間神學院遭小偷光顧,這時正好有一位前往教會實習的女學生,因遺忘東西而返回宿舍拿取,才一開門就看到一道黑影,這位小偷和女學生各自嚇了一跳,緊張之下的女學生竟然說:『喂﹗這個也給你。』就將手中的拉煉聖經遞給小偷。小偷以為是皮包,拿了就離開。後來這位女神學生畢業且服事一段時間後,嫁給了一位牧師。婚後有一天她正在整理牧師的書房時,發現書櫃中有一本突出的書籍,她順手抽出來一看,竟然是她學生時代交給小偷的那本聖經,她心中十分訝异與納悶,等她先生談訪回來,經瞭解詳情才知道她的丈夫原來就是當年的小偷,很奇妙的是當天那本聖經的小夾繩,正夾在以弗所書第四張廿八節,這位小偷看到『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這段經文,不但深受感動且無法忘懷,就到教會情教牧師,並因而信主奉獻為主傳道。―― 施達雄牧師《實用講道法》
※ 教會的妥拉教育(太28:19-20)
● 妥拉:「射中目標」,引伸「教導」、「指示方向」、「引導」。基本上並不是法律,而是富含教導、指導和指 令 的書卷。因此,稱《妥拉》為「訓誨書」更為合適。《妥拉》所指的就是「神聖的教訓」(divine teaching),是啟 示,是上帝傳給人的旨意的啟示。
● 猶太人的男童從四歲就學習「妥拉」,十三歲起就必須負起一切宗教責任。
地點:家庭、會堂、學校、聖殿
教師:父母、祭司、先知、文士、拉比
學生:成人、兒童
內容:妥拉/聖經
方式:口授、背誦及實習
● 保羅四處傳道在大部分地方他待的時間都不久,安提阿一週,路司得一天,和帖撒羅尼迦人相處三週就被趕出去了,而在腓立比,他們在那裡「幾天」。,來不及產生聖經教師→最年輕的基督徒也能帶領牧養教會。
(徒2:42, 15:21, 30-31, 西4:16, 太23:8-10)
→聖經、聖靈自行教導的聚會
※ 門訓互動式教導
● 積極參與所學到的,遠比光是聽講而學到的還多。所聽到的內容可記得百分之二十,看見又聽到的內容記得百分之 五十,聽到、看見、然後自己說出來的內容,則記得百分之七十。應讓人人都有機會參與彼此互
動教導學習。
● 耶穌與使徒的榜樣:耶穌門訓的榜樣,不只上課知識(有討論、提問、回答、實習,互動性很強)。新約時代,教導遠比現在更為互動;徒20:7保羅長篇教導的字「講論」就是ialegomai,從那個字衍生出dialog「對話」一字。(徒20:7)
● 門徒式學習不同填鴨式式的教學,它的本質是效法、模仿。(林前11:1, 約5:19)藉著查考聖經彼此學習互動,每一信徒都可分享他從主所得的教訓與亮光。
※ 查經原則與方法 (林前14:26,31)
● 共同的原則:帶領者的責任是確保查經過程流暢,人人參與,沒有人霸占著不放。回答問題不是帶領者的工作,每 個人的意見都寶貴。
→聖經才是權威,而非小組長;邀請聖經作者聖靈啟示;優秀的帶領人會要求人提出意見時,
附上聖經根據來支持。
● 觀察、解釋、應用
觀察:問號、在說什麼?
解釋:燭台、如何與人分享?
應用:箭頭、怎樣順服?
金句:林前14:31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林前14:31)
<聖經使一個小偷變成牧師>
這是一位韓國牧師的見證:在某一周末,有一間神學院遭小偷光顧,這時正好有一位前往教會實習的女學生,因遺忘東西而返回宿舍拿取,才一開門就看到一道黑影,這位小偷和女學生各自嚇了一跳,緊張之下的女學生竟然說:『喂﹗這個也給你。』就將手中的拉煉聖經遞給小偷。小偷以為是皮包,拿了就離開。後來這位女神學生畢業且服事一段時間後,嫁給了一位牧師。婚後有一天她正在整理牧師的書房時,發現書櫃中有一本突出的書籍,她順手抽出來一看,竟然是她學生時代交給小偷的那本聖經,她心中十分訝异與納悶,等她先生談訪回來,經瞭解詳情才知道她的丈夫原來就是當年的小偷,很奇妙的是當天那本聖經的小夾繩,正夾在以弗所書第四張廿八節,這位小偷看到『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這段經文,不但深受感動且無法忘懷,就到教會情教牧師,並因而信主奉獻為主傳道。―― 施達雄牧師《實用講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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