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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4日 星期五

屬靈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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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8:37-45               蕭富山傳道

大綱:

事情的真相(約8:37-45)不是自以為是就是對的?因為常常我們會看走眼、錯認了。

約8:37-45 裡,以色列人爭論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耶穌指出他們雖自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卻不行亞伯拉罕所行的。

猶太人深信自己的成見,以致他們沒有真正聽到主耶穌所說的是甚麼。

如何判定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乃是要用神的道、神的真理來判定。

不是自以為是就是對的?因為常常我們會看走眼、錯認了。

如何判定是否天父的兒女?

必須藉著所行的來判定,屬靈的親屬關係,而不是肉身的血統。

若是天父的兒女就會:愛耶穌、明白主的話、聽主的道、守真理、心裡有真理、相信主。 

問題在於

沒有真認識(約一2:3-4, 3:6, 4:8, 多1:16)
 
眼睛有毛病(約9:2, 太7:3-5, 啟3:18, 太15:14)

解決之道

竭力追求認識祂(何6:3, 腓3:12)
 
保持謙卑、敬畏神(箴2:5, 彼前5:5, 箴22:4, 箴15:33)
 
竭力愛人愛神(約一4:7-8)

我們認識神的秘訣,就是愛神也愛人,在愛的實際活用中經歷那位是愛的神。

 
愛神愛人就是大誡命,作主門徒遵行主道。

勤讀明白聖經(太22:29, 提後3:15)


倚靠聖靈引導(約16:13)

弗1:17-18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我們需要屬靈的眼膏、眼藥,需要智慧和啟示的靈,來照亮我們屬靈的眼睛。 
 
金句: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5)

<「魂」的生命 / 倪柝聲>

    「己」或者說「魂」的生命:許多的人不明白甚麼是魂的生命。其實簡單說來魂的生命不是別的,就是我們普通所說的己的生命。許多的信徒有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他們並不分別罪和己。他們以為罪和己是一樣的。豈知罪和己在聖經的教訓,和屬靈的經歷中,都是不同的。

    罪是污穢的,是反對神的,是完全可惡的,而己卻不一定都是污穢的,不一定都是反對神的,不一定都是可惡的。反之,在許多的時候,己是很體面的,是要幫助神的,是很可愛的。 

    比方,讀經是一件很好的事,我們知道讀經並不是罪;可是在讀經裏,許多的時候,可藉以充滿了己的作為。靠著自己的聰明來明白聖經,雖然不是罪,但是卻是己的作為。作工打算拯救人並不是罪,但是隨著自己的意思,用自己的方法去作工,真是充滿了己。最少我們知道追求靈性的進步,必定不會是罪;但是,許多的時候,這樣的追求,乃是出乎血氣的己的。或者是因為不甘落在人後,或者是因為靈性進步,與自己有多少便利。或者是因為自己能得甚麼。 

    再說明白些,行善並不是罪,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許多的行善卻充滿了己。有的時候,所行的善,乃是個人天然的善,並不是聖靈在重生時所給他的。就如有頂多的人,當他還沒有信主得重生的時候,就已經很慈愛了、很忍耐了、很溫柔了。他的慈愛、忍耐、溫柔,乃是屬天然的、屬血氣的、屬己的,並不是屬靈的。所以雖然他可以慈愛,可以忍耐,可以溫柔;並沒有犯罪,也不是犯罪;但是,他卻是充滿了己生命的行為。有的時候,所行的善,不是無依無靠的求神的靈作工,乃是靠著自己的能力作的。 

    屬魂的生活,牠乃是完全以自己為中心的。信徒屬魂的時候,他就是隨著自己而行為。這意思就是說,他的行為都是從他自己發起的。他的思想,他的理論,他的欲望,乃是他行為獨一的支配者。並不是聖靈在『裏面的人』所發出的聲音來作他行為的規章,乃是他自己的思想、理由、和欲望(他外面的人)來規定他的行止。就是在平時有喜樂的感覺時,也是為著自己的快活的,也是要使自己所喜好的,得以飽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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