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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日 星期四

手足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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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rinthians 12:27 (52 kb)
經文:林前12:23-27                講員:蕭富山傳道

大綱:

需要肢體

一同抵擋仇敵魔鬼(伯1:7,彼前5:8)

伯1:7 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那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彼前5:8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子熊故事短片、平鎮)

扶持幫助得好果效(傳4:9-12)

傳4:9-12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 (瞎子和瘸子)
 
勸勉相顧逃避私慾(提後2:22,來10:24-25)

提後2:22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來10:24-25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團契、Jason Ma、聯禱會)

成為肢體

加入神家,成為肢體(提前3:15)

提前3:15 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在教會中彼此委身為肢體、為手足。
(系橄連霸、被要求、被規範訓練)

神家,屬神愛的大家庭(太12:50)

太12: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耶穌對屬靈的家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定義就是〝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

成為家人用愛過肢體生活(約13:34)

約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肢體生活乃是神的命令與旨意。若沒有肢體生活我們如何彼此相愛、彼此學習、彼此勸勉、彼此建立....呢。廣義而言凡聖經裡題到有關彼此( )就有團契肢體生活的意思了。

肢體生活

常常聚會彼此往來(提後2:22, 來10:24-25)

提後2:22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來10:24-25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辦特會、服事、開放家庭)

同為肢體同苦同樂(林前12:23-27)

林前12:23-27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課輔班,基督之家)
回應與禱告

在家族裡你與誰最談得來?你與誰的關係最需改善?
在教會裡你與誰最談得來?
針對上述問題彼此祝福與代禱
     這週針對需改善關係對象採取一愛的行動
 
金句: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12:26)

<建造在關係上 / Figs>

    在家庭教會建立手冊裡對家庭教會的描寫:教會就如一個延伸的屬靈家庭,是以關係為基礎、能自然成長並富有生命力的結構組織。一個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並不需要任何超過一般大家庭實際所需的高層次組織架構、官僚制度以及慶典儀式。

    教會彰顯出神的特質及屬性。這種肢體相交的生活方式,在愛、真理、饒恕、信心和恩典中為神的靈所塑造。教會是一種人們彼此相愛、互相饒恕、與哀哭的人同哭、與喜樂的人同樂、付出及接受恩典,並持續不斷地連結於神的真理與赦免的方式。它是一個能讓人們卸下面具而敞開自己之後,仍然能夠彼此相愛的地方。

    我們的神乃是以馬內利的神,祂樂意與我們同在,因為祂在意我們與祂的關係,因為祂是關係導向的神。祂看重我們與祂的關係,也看重人與人的彼此互動聚集,看重我們與其他弟兄姊妹的關係。祂在約翰福音 13:34裡提到: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這無非是講到人與人的互動關係,更證實祂是一位看重關係的神。但關係是需要經營的,是需要付代價的,若沒有付出時間、代價去陪伴去付出,關係又如何成長呢?關係的進展也是一點一點累積的,若沒有實際的去互動、傾聽、關懷、付出、犧牲甚至捨身,關係是無法進展的,關係乃是由淺而深,由點而線而面延伸進展的。

    現實社會「有關係就沒有關係,但沒關係就有關係了」。但真實關係的成長不是速成的不是表面的,需要經過不斷的接觸互動,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下, 才能使關係往前成長與進深。或許我們應該檢視看看我們與神與人的關係到底如何?我們自認為與神是什麼關係呢?主人與僕人?父親與兒女?新郎與新婦?是很熟的還是很陌生?同樣的在教會,我們與人的關係如何?我們對弟兄姊妹的認識有多少?他們有什麼憂傷、喜樂的事?他們目前碰觸怎樣的難處?有事情的時候他會來找你傾訴?會開口找你幫忙?我們是否準備好要接受挑戰來達到新約的標準,把我們的教會建造在關係上,而不是只參加聚會、或觀賞節目?我們是否願意生活上有所不便而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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