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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5日 星期六

家庭教會(www.shepherdserv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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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家庭教會

    人們第一次聽到家庭教會的時候,通常會錯誤地以為家庭教會和制度教會的分別,只在於教會的大小和他們相對能夠提供「事工」的能力。人們有時會推斷,家庭教會無法提供建築物教會所能提供的事工素質,不過,如果人們把「事工」定義為幫助人們作門徒,幫助人們更像基督,又裝備他們事奉主,那麼,制度教會實在沒有優勢。正如我在前一章所指出的,這些教會的條件可能更不好。無疑地,家庭教會無法提供制度教會多元化活動數量,不過,家庭教會更能夠提供真正的事奉。
    有些人認為家庭教會不是真正的教會,原因單單是家庭教會缺少了一座實在的建築物。假如這些人生在主後前三個世紀的話,便會認為地上一切教會也不是真正的教會了。事實上,耶穌說:「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耶穌沒有說信徒一定要在那裏聚會,就算只有兩個信徒,如果他們奉耶穌的名聚會,他應許必與他們同在。基督的門徒不時會在餐廳裏一同用飯,傾談真理,彼此教導,彼此勸戒,實際上比較星期日早上許多教會建築物內發生的事情,來得更接近新約的教會模式。
    在前一章,我列舉了一些家庭教會勝過制度教會的優點,開始這一章時,我想再列出一些原因,解釋為何家庭教會的模式是一種非常正確的聖經選擇,能夠相當有效地完成使人作門徒的目標。首先,容我先說明,我不是想要攻擊制度教會或他們的教牧,有很多制度教會的牧師也很愛主,很真心,盡他們所能地在自己的架構中作討主喜悅的事。我每年也牧養數以千計制度教會的牧師,很愛他們,也很欣賞他們,他們是屬乎世上最好的人,正因為我知道他們的工作是何等艱難,才想向他們提出另一種選擇,讓他們少受傷害,事奉更有果效,同時又更快樂。家庭教會的模式是合乎聖經的模式,能夠更有效地使人作門徒,擴展神的國度。我有點以為,如果制度教會的牧師是在一個家庭教會的處境中事奉,他們大部分都會做得更快樂、更有果效、也更有滿足感。
    我曾經在一間制度教會擔任牧師二十多年,並且是按我所知的,盡我所能地做到最好。可是,後來我用了幾個月,到訪不同教會的主日崇拜後,才隱約明白到一個「平信徒」上教會的感覺如何。這真叫我大開眼界,我開始明白為何這麼多人不熱心上教會。我像牧師以外的大多數人一樣,靜靜地坐下,等待崇拜結束。崇拜結束後,最少我可以與別人交通一下,參與一下,不用只作一個沉悶的觀眾。這經驗加上另一些因素,推動我開始思想一種更好的選擇。我開始研究家庭教會的模式,驚訝地發現世界上原來存在著數以百萬計的家庭教會。按我推斷,家庭教會相比制度教會,前者有著一些明顯的優勢。
    很多讀這本書的牧師,所管理的不是家庭教會,而是制度化教會。我知道自己所寫的很多內容,他們起初會覺得難以接受,因為這些東西看來太過偏激。不過,我會叫他們給自己一些時間,反思一下我要說的話,可我不期望他們一夜間會接受所有東西。我是為教牧同工寫這本書,而動力是來自對他們和他們教會的愛。

聖經中唯一一種的教會

      首要地,新約沒有在特別建築物中聚會的制度教會,然而家庭教會卻明顯是早期教會的標準:
想了一想,就往那稱呼馬可的約翰、他母親馬利亞去,在那裡有好些人聚集禱告。(徒十二12,加上強調)
……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明顯不是在教會建築物內〕,或在各人裡,我都教導你們……(徒二十20)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羅十六3-5;也參考羅十六14-15,該處提到另外兩間大概是羅馬的家庭教會).
亞西亞的眾教會問你們安,亞居拉和百基拉並在他們家裏的教會,因主多多的問你們安。(林前十六19)
請問老底嘉的弟兄和寧法,並他家裏的教會安。(西四15)
和妹子亞腓亞並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會……(門一2)
    人們一直爭論,初期教會沒有興建教會建築物的唯一原因,是因為教會仍是處於初期階段,然而按新約歷史的記載,那初期階段長達差不多一百年(隨後還持續超過二個世紀),所以,如果教會的建築物是教會成熟的標記,我們在使徒行傳中讀到的使徒教會,便從來沒有成熟過。
    我認為使徒從不興建一座教會建築物的原因,最低限度來說,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事不是神的心意,因為耶穌沒有留下這種榜樣或教導。耶穌叫人作門徒,不用特別的建築物,他也叫自己的門徒去使人作門徒,門徒不會覺得需要有些特別的建築物,就是這麼簡單。耶穌叫門徒走到全世界,叫萬民作門徒的時候,門徒不會想到:「耶穌想我們興建一些建築物,每星期在那裏向人們講道。」
    此外,門徒甚至可能認為,興建一些特別的建築物,會直接違反基督叫我們不要積財寶在地上的命令,浪費錢財在一些完全不必要的東西上,偷走那些本來可以用來作改變人生命事工的神國資源。

聖經的管家職分

    這想法帶來第二個家庭教會勝過制度教會的優點:家庭教會的模式提倡人們作教會資源的屬靈好管家,這肯定是門徒訓練極重要的一面。[1] 不用花金錢在教會建築物、置業、租金、維修、擴堂、翻新、開暖氣或冷氣上,因而,那些本來會浪費在建築物上的金錢,便可以用來賙濟窮人,廣傳福音,使人作門徒,就像使徒行傳中人們所作的。試想想,假如數以億計用在教會建築物上的金錢,用來廣傳福音,服事窮人,那可以為神國做到多大的事!幾乎是難以想像。
    此外,一些人數不多於二十人的家庭教會,實際上可以由「織帳棚的」(即「非受薪」)長老/牧師/監督負責牧養,只要家庭教會中有一些成熟的信徒,這事是可能做到,這些教會實質上根本不需金錢運作。
    當然,聖經似乎指出,長老/牧師/監督按他們的工作得工價,是應當的。所以,那些擺上全時間事奉的人,應該得到養生的金錢(參考提前五17-18)。只要家庭教會中有十個人作出十一奉獻,便能支持一個牧師過中等水平的生活,家庭教會中有五個人作十一奉獻,便能幫助一個牧師半職事奉。
    按照家庭教會的模式,那些會用在建築物上的金錢,可以騰出來支持牧師。所以,制度教會的牧師,不應該認為家庭教會的增長,會威脅他們的飯碗。相反地,這情況可能意味著很多弟兄姊妹能明白到神放在他們心中的渴望,帶職事奉來服事主[2],於是,大大幫助完成使人作門徒的使命。再者,一間有二十人奉獻的家庭教會,有潛力把一半的收入用來作外展工作和賙濟窮人。[3]
    如果制度教會轉為一個家庭教會網絡,甚麼人會是有可能失業的呢?教會行政人員、事工發展同工和一些有特別事奉才能的同工(例如大教會裏的兒童和青年事工),他們不願意用一些有很多聖經基礎的事工,來代替這些很少聖經基礎的事工。家庭教會不需要兒童和青年事工,因為聖經把這個責任交給了父母,而家庭教會的人普遍會努力跟從聖經,而不是跟從一些文化基督教的規範。一些失去雙親的基督徒青年人,可以加入家庭教會,接受門徒訓練,就好像加入制度教會一樣。人們可能感到奇怪,為何新約隻字不提「青年牧師」或「兒童牧師」呢?這些事工在基督教的前一千九百年並不存在,為何現在突然變得如此重要,特別是在富裕的西方國家中呢?[4]
    最後一點,尤其是在一些較貧困的國家中,牧師通常會發現,倘若缺少西方基督徒的資助,他們便難以租借或擁有教會物業,而這種依賴會帶來很多不良的後果。不過,事實上,三百多年來,基督教也沒有這問題,如果你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的牧師,會眾無法支付自己教會的建築物,你不用討好一些到訪的美國人,尋求金錢資助,因為神已經解決了你的問題。你實在不需有一座教會建築物,也能成功地使人作門徒,只管跟從聖經的模式。

破碎家庭的結束

    家庭教會擁有的另一個優點是:家庭教會有利訓練兒童和青少年作門徒。今天制度教會所犯的其中一個錯誤(特別是美國的大教會),就是他們為兒童和青年提供一些極好的事工,可是卻隱瞞一個事實:大部分兒童多年來快樂地參與興奮的兒童和青年事工,到了「離巢」後,便再沒有上教會。(問問任何一位青年牧師一些統計數字——他們應知道這情況)
    此外,有些雇用青年牧師和兒童牧師的教會,會不斷向基督徒父母灌輸一種錯覺,以為他們無法培育自己孩子的靈性,也沒有責任這樣做。「我們會照顧你孩子的靈命成長,我們是受過訓練的專家。」
    按現在的情況,這系統帶來失敗,因為這系統會形成一種不斷越發妥協的循環。最初父母會尋找一些自己孩子喜歡的教會,如果有位年青人在回家途中,向父母說他在教會很開心,父母便會興奮不已,以為這位年青人喜歡教會,就等於也喜歡屬靈的事,可是這往往是極為錯誤的想法。
    由成功主導的主任牧師一心希望自己的教會增長,所以青年牧師和兒童牧師出席同工會議後,通常會感到壓力,要創辦一些「相對」孩子認為有趣的活動(「相對」往往及不上「有趣」重要,而「相對」也不必然指到「帶領孩子悔改,相信和順服耶穌的命令),如果孩子們看好這些活動,父母便會回來(也會奉獻金錢),教會便會增長。
    青年小組是否成功,是以出席人數量度,青年牧師會千方百計叫教會坐滿年青人,而這樣做往往會妥協一些真正的屬靈要求。可憐這些青年牧師,聽到有些父母向主任牧師打小報告,說孩子們投訴他們講道太沉悶,又指責別人的罪。
    不過,如果主內的青年牧師成為家庭教會領袖,對他們來說是何等的祝福。他們通常已經有很好的溝通技巧,對年青人有一顆火熱的心,又不乏精力,他們很多人之所以是青年牧師,只因為他們必需走過這第一步,漸漸地學會一些超級的人際關係技巧,才能撐起主任牧師一職。他們大多數人也勝任牧養一間家庭教會,他們一直在青年小組所作的事奉,比起教會主堂一向進行的事情,來得更切合聖經的教會模式!我們也可對兒童牧師說相同的話,他們可以比主任牧師更能勝任服事家庭教會。在家庭教會中,連兒童在內,所有人都圍成一圈坐下,一同參與,甚至共享食物。
    自然來說,兒童和青年人在家庭教會中也會受到更好的門徒訓練,因為他們經歷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群體生活,有機會參與、發問,跟不同年紀的人溝通,大家同為一個基督徒大家庭的成員。在制度教會中,兒童和青年人不斷地接觸一些大型節目,「有趣」的學習,很少經歷真正的群體生活。他們通常很懂得人人都曉得的裝假,就像在學校一樣,只學會與自己的同輩相處。
    不過,當不同年紀的人一同聚會時,哭泣的嬰兒和不肯安靜的孩子會怎樣呢?
    他們應該是經常備受喜愛的,如果他們真的會帶來問題,也可以採取一些實際的方法去處理,譬如說,可以帶他們到另一個房間,讓他們遊戲作樂,或給他們蠟筆和畫紙,讓他們在地上填顏色。在家庭教會的聚會中,嬰兒和兒童不是問題,不用交由一個陌生人托管,大家庭中所有人都愛他們。在制度教會中,嬰兒哭起來,通常會騷擾聚會的正式進行,也可能會有陌生人以不友善的目光投向嬰兒的父母,叫他們感到難堪。在家庭教會中,嬰兒哭起來,旁邊都是他的家人,沒有人會介意給提醒,神所賜的一個小生命正在他們中間,因為每個人都曾經懷這嬰兒。
    遇到孩子不受約束,父母可以聽取其他父母的心得。當信徒有真正彼此關心的關係,就不會彼此說長道短,好像制度教會中不時出現的情況一樣,因為他們彼此了解,彼此相愛。

快樂的牧師

    我牧養教會已有二十年,曾在世界各地向數以萬計的牧師說話,並且與很多牧師成為知己深交,我想我可以說自己知道牧養一間現代教會有甚麼要求。我好像所有制度教會的牧師一樣,經歷過事奉的「黑暗面」,有時可以非常黑暗,實際上,「兇殘」可能是更合適的詞語來形容這情況。
    大多數牧師會面對人們的期望,自然地造成難以置信的壓力,有時甚至會破壞他們與自己家人的關係。有很多原因會叫牧師感到泄氣,他們必須是政客、法官、雇主、心理醫生、活動主任、建築承包、婚姻輔導、公開講師、經理、心理專家和行政人員,不時發現自己為了與其他牧師爭奪基督身體較大的部分,展開激烈的競爭,很少時間可以作個人的屬靈操練。很多牧師覺得自己被這職業所困,薪酬太低,他們的會眾是自己的顧客,又是自己的雇主,有時這些雇主和顧客會叫他們的生活苦不堪言。
    相比之下,家庭教會的牧師就輕省得多,第一,如果牧師過著一種真正模範的門徒生活,教導人們不妥協地順服耶穌的教訓,極少山羊會有興趣加入他的教會。事實上,單單是在家中聚會,大概也足以叫很多山羊自動離開,所以牧師牧養的,大多數也是綿羊。
    第二,牧師可以親自關心和訓練所有綿羊,因為他只須管理十二至二十個人,可以享受與他們建立的真正親密關係,就像家裏的父親一樣,可以給孩子應得的時間。我記得自己還在制度教會中擔任牧師時,不時感到孤單,不能與任何一個會眾太過接近,免得其他人因我不看他們為密友而恨我,又妒嫉我的好友。我渴望與其他信徒可以真正親近,卻不會冒險付這代價尋找真正的朋友。
    在家庭教會關係密切的家庭中,肢體很自然會幫忙守望牧師,因為牧師是他們的好朋友,不是講台上的演員。
    家庭教會的牧師可以花時間栽培一些家庭教會的未來領袖,好叫倍增的機會來到以先,領袖已經預備好。更不用看著自己那些最有前途的未來領袖,把他們的恩賜從教會帶到別處的神學院中。
    牧師可以有充分的時間發展一些自己會眾以外的事工。或許他可以到監獄、個人護養院服事,向難民或商人一對一地傳福音,又視乎他的經驗,可以分配出部分時間去開展另一些家庭教會,或指導一些在他服事下成長的年青家庭教會牧師。
    牧師不會感到擔當主日演員的壓力,不用在星期六晚上預備一篇三點式的講道,苦惱自己如何可能滿足這麼多靈命處於不同階段的人[5]。他可以因著看見聖靈如何運用聚會中的每一個人而高興,鼓勵他們運用自己的恩賜,他甚至可以不出席聚會,就算沒有他,一切也會如常運作。
    牧師不用分心處理建築物,也不用管理同工。
    牧師沒有理由與其他牧師競爭。
    沒有那叫牧師生命痛苦不堪的「教會會議」,也沒有普遍會出現的內部政治鬥爭。
    簡而言之,牧師可以成為神呼召自己成為的人,而不是成了文化基督教強加在自己身上的身分。他不是演員,不是公司的主席,不是事工的中心,而是一個造就門徒,裝備聖徒的人。

快樂的羊

    真正的信徒會渴望和享受一切與真正合乎聖經的家庭教會有關的東西。
    所有真正的信徒也會渴望與其他信徒建立真誠的關係,因為神的愛已澆灌在他們心中,這種關係是家庭教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聖經指到的團契,真正與其他弟兄姊妹分享自己的生命。家庭教會帶來一種環境,信徒可以做到信徒應該做的事,這些事可見於很多新約論到「彼此」的經文中。在家庭教會的環境中,信徒可以彼此勸勉,彼此鼓勵,彼此造就,彼此安慰,彼此教導,彼此服事,彼此代禱,可以彼此激勵相愛和行善,彼此認罪,各人擔當對方的重擔,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勸戒,可以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這種事不常會在制度教會的主日崇拜中發生,信徒只是坐坐看看。有一位家庭教會的肢體對我說:「我們肢體中有人病了的時候,我不會因為自己簽名參加「膳食服事」,才送飯食到一個陌生人家中,我自然會送食物給那位自己認識又愛的人。」
    真正的信徒喜歡彼此交通和聯絡,要他們一年又一年被動地坐下來,聽一些無關痛癢或多餘的講道,實在侮辱了他們的理智和靈性。相反地,信徒寧願有機會分享自己所得、關乎神和神話語的亮光,家庭教會便提供了這機會,各人也跟從一種聖經的模式,而不是文化的模式,眾人也「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林前十四26),在家庭教會中,人們不會迷失在人群中,也不會受到教會小圈子排斥。
    真正的信徒渴望被神使用作服事。在家庭教會中,各人也有機會被神使用,祝福別人,共同分擔責任,因此,制度教會中委身的肢體普遍會感到的筋疲力盡的感覺,沒有人會感受到。最低限度,各人也可以帶食物一同分享,聖經似乎指這樣做為「愛筵」(猶一12),對很多家庭教會來說,這樣用飯,是遵照最初主餐的榜樣。實際上主餐是逾越節晚餐的一部分,主餐不是「神的屬靈小吃」,我從前在一間制度教會牧會時,曾聽到一個小男孩這樣說。在教會崇拜時,花幾秒鐘的時間,和一群陌生人一同吃一小塊餅乾、喝一小杯果汁,這種概念法完全不符合聖經、不適用於以聖經為根本的家庭教會。一群彼此相愛的門徒一同分享用飯,可多方面提昇主餐的聖禮意義。
    在家庭教會中,敬拜又簡單,又真誠,供人分享,不是表演,真正的信徒熱愛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神。

教義平衡和寬容

    在小教會聚會又輕鬆又開放的討論中,人們能夠讀經,就能夠細察一切的教導,彼此相識又相愛的弟兄姊妹往往會慎重地考慮一些與自己不同的觀點,即使人們沒有達成共識,但是愛,而不是教義,仍然使他們相聚一起。教會中任何人作出的教導,連同長老/牧師/監督在內,也要受到別人愛心的察驗,因為每個肢體也是教師(參考約壹二27),有一種聖經模式內置的相互制衡,可有助防止人們在教義上走差。
    這情況與現代制度教會的規範形成相當的對照。制度教會的教義從一開始經已設立,不會受到質疑,因而,一些壞的教義會不斷延續下去,教義也成了人們接納與否的試金石。又因著同樣的原因,一篇講道中的一個重點,可能會導致即時有一批反對者離開。他們會逃到別處,暫且找一些「志同道合的信徒」,他們知道與牧師談論自己不同意的教義,是沒有意義,就算他們可以說服牧師改變自己的觀點,牧師也會向他宗派中另一些高層的人隱藏,也會向教會中很多人隱藏,制度教會內的教義分歧,造就了一些牧師成了世上最有技巧的政治家,又是含糊其詞的演說家,避免說一些可能造成爭論的話,叫人人也以為他與自己同一陣線。

一種現代的潮流

    有趣地,有越來越多制度教會在自己的制度模式內發展一些小組架構,承認這些小組對門徒訓練的價值。有些教會做得更進一步,以小組作為核心架構,認為小組是他們事工最重要的一環,大型的「慶典聚會」比起小組來說,是次等重要(最少在理論上)。
    這些是走向正確方向的步伐,神也祝福這些步伐,因為神祝福我們多寡,是與我們有多符合神的心意相稱。的確,「小組教會」比起標準的制度教會有更好的架構,有助使人作門徒,這類教會處於制度教會模式和家庭教會模式之間,結合兩者的元素。
    現代的小組制度教會與古時和現代的家庭教會比較起來又如何?兩者有一些分別。
    舉一個例子,小組制度教會有時會不幸地推動很多制度教會內的錯事,特別是當主任牧師開展小組事工的真正動機,是為了建立自己的教會王國時,因而會利用人們達到自己的目標,小組正正切合他的計劃。這種情況發生時,小組領袖會經過挑選,測試他們是否忠於母會,他們不能太有恩賜,或太過靈恩,免得魔鬼叫他們滿腦子以為自己可以獨當一面。這類方針會攔阻小組的果效,正如所有其他制度教會一樣,把一些真正蒙召和熱心的領袖趕到神學院,搶走教會真正的恩賜,把這些人送到一處只會演講授課,缺乏在職訓練的地方。
    制度教會中的小組不時會演變成與團契小組一樣,不會使人作門徒,由於人們認為自己應該在主日得著屬靈餵養,所以小組有時會專注在神話語以外的事情,不想再重複主日所做的事。
    制度教會中的小組通常由一位教會同工組織,而不是由聖靈所生,成為眾多其他教會活動中的一種額外活動。人們是按著年齡、社會地位、背景、興趣、婚姻狀況或地理位置而放在一起,山羊通常會混進綿羊中,這一切屬地的組織也不會幫助信徒學會彼此相愛,包容對方的不同之處。不要忘記,很多初期教會也混合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定時一同用飯,吃一些猶太傳統禁止的食物,他們的聚會一定會是很好的學習經驗!很好的機會行在愛中!何等見證福音的大能!所以,為何我們認為一定要把各人分到同類的小組中,才能保證小組運作成功?
    小組制度教會仍然有主日的表演,觀眾來看專人表演,當有「真正」的教會活動時,小組不准會面,向所有人表明,制度活動才最重要。因著這種信息,就算不是大多數人,但也會有很多出席主日崇拜的人,就算得到鼓勵,也不會參與小組,認為小組是可以隨意選擇的聚會,只要出席最重要的每週活動,便感到滿足。所以,人們可能會推廣小組的概念為一些很重要的東西,但遠不及上主日的制度崇拜那麼重要,實際上是輕看了那真正團契,門訓和靈命成長的最好機會。這錯誤的信息已經發出,制度活動仍然是第一。

更多的分別

    小組制度教會的建構像一個集團金三角,人人知道自己的階級位置,身居高位的人可能會叫自己為「僕人領袖」,可看起來通常會更像一些行政總裁,負責作出一些行政決定。教會越大,牧師與自己牧養的肢體也相距越遠。如果他是一個真正的牧師,你可能會無意中聽到他承認一個真相,他大抵會告訴你,他牧養的羊數量如果少一點,會感到更快樂。
    同樣地,小組制度教會仍然推行教牧與平信徒的分歧。小組領袖往往次於受薪的專職同工,因為小組領袖不能賦予太大的權力,通常是由教牧傳下或批准一些研經課堂,小組不可施行聖餐或洗禮,這些神聖的職事要留給一些有名銜、有證書的精英份子執行,教會中蒙召全職事奉的人,必須進到神學院,獲得「真正」事奉的資格,才可以加入精英的行列。
    小組制度教會有時只不過是一些小型教會崇拜,維持不多於60至90分鐘,由一位有恩賜的人帶領敬拜,又由另一位有恩賜的人作出認可的教導,聖靈沒有太多空間使用別人,分出恩賜,或建立工人。
    在制度教會中,人們通常不會認真地委身小組,只會偶爾出席。小組有時也會設計成暫時性,所以群體的深度比家庭教會淺。
    制度教會中的小組通常在平日聚會,免得與另一個教會聚會一同擠到星期六,因此,一星期中間舉行的小組通常也有時間限制,能夠出席的人不會超過兩個小時,也會叫那些有學齡子女的父母或要長途跋涉而來的人,感到卻步。
    即使當制度教會推動小組事工,教會仍然要花錢在建築物上。事實上,就算小組活動使到更多人來到教會,最終也只會花上更多金錢在建築物的活動上。此外,制度教會有組織的小組通常要求最少一位額外的受薪同工,那表示會有更多金錢用在另一項教會活動上。
    或許最糟糕的是,小組制度教會的牧師在親自訓練門徒方面,經常受到極大的限制,他們太忙於自己眾多的責任,只可以騰出非常少的時間作一對一的門徒訓練。他們頂多只可以訓練小組的領袖,可是,這往往也只限於每月一次的模式。
    在我看來,這一切也指出,家庭教會更符合聖經,更有效訓練和倍增門徒和門訓領袖。不過,我也明白自己的意見,不會很快便改變數百年來的教會傳統,所以,我懇請各位制度教會的牧師一同做些事情,叫他們的教會走向一種更符合聖經的門徒訓練模式[6],他們可以考慮親自訓練一些未來領袖,或開展一些小組事工,也可以舉辦一些「初期教會主日」,在星期日關上教會的建築物,各人在家中分享食物,試一下前三個世紀基督徒聚會的方式。
    教會中有小組的牧師可以考慮開放一些小組,去成立家庭教會,看看會發生甚麼事。如果小組運作健康,又有一些神呼召的牧師/長者/監督帶領,應該可以獨立運作,不再需要母會,不像一些非附屬的青年教會仍然需要母會一樣。為何不釋放他們呢?[7] 肢體拿來奉獻母會的金錢,可以用來支持家庭教會的牧師。
    我認同家庭教會,是否意味我會說制度教會是一無是處?斷乎不是。制度教會也造就不少順服基督的門徒,從這角度來看,制度教會是值得讚賞。可是,制度教會的實踐和架構,有時可能非但不會幫助人們做到基督擺在我們面前的目標,更會攔阻人們做到這目標,制度教會也不時是牧師殺手。

家庭教會的聚會中會做甚麼?

    每間家庭教會不需有同樣的架構,可以有很多變化空間。每間家庭教會也應該反映出自己的文化和社會差別——這是為何特別是在一些沒有基督教文化傳統的國家中,家庭教會能夠很有效地傳福音。家庭教會的成員不會邀請自己的鄰居到一座對他們完全陌生的建築物,又要他們參與一些自己完全陌生的儀式——這些都是主要的溝通障礙。相反地,他們會邀請鄰居與自己的朋友一同用飯。
    家庭教會聚會的主要環節,通常就是一同用飯。對很多家庭教會來說,那頓飯包括主餐,或根本就是主餐,而每個家庭教會可以決定如何最好地帶出主餐的屬靈意義。前面也提過,最初的主餐是始於真實的逾越節晚餐,自身帶有很多屬靈意義,看慶祝主餐為一同用飯,或用飯的一部分,明顯是早期信徒聚會時會依從的模式,我們讀到早期的基督徒:
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徒二42、46)
    早期的基督徒是按著字面拿起餅,擘開,彼此分享,這是他們文化中實際上每一餐飯也會做的事。早期的基督徒用飯時把餅擘開,會否可能帶有一些屬靈意義?聖經沒有清楚明說,不過,巴克萊(William Barclay)在他的著作《主的聖餐》(The Lord’s Supper)中寫道:「毫無疑問地,主餐始於一家人在私人或朋友的的屋子裏一同用飯……吃一小塊餅,呷一口酒,這種想法與最初的主餐根本完全無關……主餐最初是很多朋友在家中一同用飯。」所有現代聖經學者也會同意巴克萊的觀點,可是教會在這問題上仍然會依從自己的傳統,多於神的話語,真叫人驚奇!
    耶穌囑咐門徒,要教導他們的門徒順從一切他命令了他們去做的事。所以當耶穌囑咐門徒一同吃那餅,喝那杯,來紀念他的時候,他們也會教導自己的門徒這樣做。他們會否可能是在平常用飯時舉行主餐?我們讀到保羅寫給哥林多信徒的信,看來主餐無疑是在用飯時進行:
你們聚會的時候(保羅不是說到在教會建築物中聚會,因為當時還沒有教會建築物),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林前十一20-21,加上強調)
    如果主餐是按著現代教會的方式進行,保羅如此來說主餐,豈不是胡說八道?你曾否聽過現代教會主餐中會出現這種問題?有人先吃自己的飯,另一人卻是飢餓,有人卻是渴醉?如果主餐是與一頓真正的飯一同進行,保羅的話才有意義,他再說: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神的教會(記得保羅不是寫到一座教會建築物,而是一群聚會的人,那才是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林前十一22)
    如果人們不是在實際用飯時作那些事,那些沒有的人又怎會覺得羞愧呢?保羅指出,有些哥林多信徒提早來到聚會,沒有等待其他人到來,便自己先用飯,當有些很貧窮的人來到,窮得沒帶食物一同用飯的話,他們便會飢餓,又因為大家也發現他們沒有帶來食物,便會覺得羞愧。
    保羅寫了這話後,再寫到更多有關主餐的事,這是「從主領受的」聖禮(林前十一23),又重述第一次主餐時所發生的事(參考林前十一24-25),然後再警告哥林多的信徒,不要不按理享用主餐,說到如果他們不自己省察,可能實際上是吃喝自己的罪,招來身體軟弱,患病,甚至早死(參考林前十一26-32)。
   保羅再總結說: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林前十一33-34)
    按上文下理來說,干犯主餐的罪,就是不考慮其他信徒。保羅再次警告,主餐應是一同分享用飯,那些先用自己飯的人有可能會招來神的審判(或管教)。解決方法十分簡單,如果人們飢餓,等不了別人,他在聚會以先,應該先吃點東西,而那些早來的人應該等待那些遲來的人一同用飯,當中明顯包含主餐,或者根本那就是主餐。
    我們看看整段經文,似乎明顯可見,保羅是說如果人們吃餐的話,要用討喜悅的方式來吃,流露彼此相愛和關心。
    無論如何,顯然初期教會在家中一同用飯時實行主餐,用不著聖職人員主持,為何我們不去照樣行?

餅和酒

主餐時用那一種餅和酒,不是最重要的事,如果我們一定要完美地模仿最初的主餐,便要知道最初的餅是用那一種材料來造,酒是用那一種葡萄來釀了(第一世紀有些教父嚴格地規定酒必須用水稀釋,不然便不是正確地執行主餐)。
    餅和酒是古時猶太人一些最普遍的食物,耶穌賦予兩種非常普通的食物深邃的意義,兩種幾乎人人每天也會吃的食物,假如耶穌在歷史一個不同的時空,在另一個文化中降世,最初的主餐便可能會包括了乳酪和羊奶,或米餅和鳳梨汁,故此耶穌與門徒一同用飯時,任何食物和飲料也有可能會用來象徵他的身體和血,屬靈意義才是重點,我們成功地遵守律法的字面意思時,不要忽略律法的精義!
    人們平時用飯,不必十分嚴肅,我們也已經看過,早期的基督徒「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徒二46)。不過,人們一同用飯,來到紀念耶穌犧牲,進食餅和酒時,態度認真,當然很合宜。人們進食主餐前,按著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7至34節中向哥林多的信徒的嚴厲警告,先自我省察一下,也總是好的。任何人違背基督叫我們彼此相愛的命令,也會招來神的管教。人們有甚麼衝突和紛爭,也應該在主餐之前解決,信徒也應該省察自己,承認一切的罪,用保羅的說法,就是「自己省察」的意思。

藉著基督的身體彰顯聖靈

    人們一同分享敬拜、教導和屬靈恩賜之前或以後,都可以一同用飯。個別家庭教會可以決定自己的形式,同一間家庭教會在不同的聚會時,也可以有不同的形式。
    從經文清楚可見,早期教會的聚會與今天制度教會的崇拜相當不同,哥林多前書十一章至十四章向我們提供了尤其豐富的亮光。看到早期基督徒如何聚會,沒有理由認為我們今天不能或不應該依照同一種形式。保羅所形容的初期教會聚會,也明顯只能在小組環境中進行,從資源和人力分配來看,保羅所形容的聚會無法在大型聚會中進行。
    我首先要承認,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前四章所寫的,我不是全都明白。不過,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至十四章中所描述的聚會,明顯有一個非常突出的特徵,就是聖靈與他們同在,藉著基督身體的肢體彰顯出來。聖靈把恩賜分給各人,來造就基督的整個身體。
    保羅最少列出九種聖靈恩賜:預言、方言、翻方言、知識的言語、智慧的言語、辨別諸靈、醫病恩賜、信心和行異能。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6節中,保羅沒有說每次聚會也會出現這一切恩賜,不過肯定是暗示人們可能會運用這些恩賜,也似乎是總結一些最常見的聖靈彰顯: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我們先看一下這五種普遍的聖靈彰顯,然後在後一章,更全面地看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至10節所列出的九種恩賜。
   保羅最先列出詩歌,他寫給另外兩間教會的信中,也提過聖靈所賜的詩歌,突出詩歌在基督徒聚會中的地位。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弗五18-19)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西三16)
    我們不清楚詩章、頌詞和靈歌的分別,不過這一切也是以基督的話語作為基礎,由聖靈感動而來,信徒應該為了彼此教導和勸戒而唱出來,這才是重點。毫無疑問,教會歷史中,很多由信徒頌唱的詩歌也屬於這三種類別的其中一種。但不幸地,太多現代詩歌缺乏聖經深度,顯出這些詩歌不是由聖靈感動,因為實在太過膚淺,沒有教導和勸戒信徒的實際價值。然而,在家庭教會聚會的信徒應該預期,聖靈不但會感動個別肢體帶領一些出名的基督徒新詩歌和舊詩歌,也會向一些肢體賜下一些特別的歌曲,可以用來造就普遍信徒。啊,教會有自己由聖靈所賜的詩歌,這是多麼奇妙呢!

教訓

    保羅第二列出教訓,再次指出任何人在聚會中也可以分享一些由聖靈感動而來的教訓。當然,所有教訓也要經過審斷,看看是否符合使徒的教訓(因為當時人人也會委身這樣做:參考徒二42),我們今天也應這樣做。不過,新約這裏或別處也沒有指出,地方教會每星期聚會時,也要有同一個人講道,支配著每次的聚會。
    當時在耶路撒冷,聖殿有一些比較大型的聚會,由使徒負責作教導。我們知道長老在教會中也領受了教導的責任,有些人也蒙召作教導的職事。保羅常常在眾人面前和各家各戶裏教導人(參考徒二十20)。不過,在一些小型的信徒聚會中,聖靈可能會使用一些使徒、長老或教師以外的人,來教導別人。
    論到教導人,我們看來比早期教會遠為有利,因為我們都能攜帶自己的聖經去聚會。可是另一方面,可能由於我們很容易得到聖經,助長了我們看教義比盡心愛神和愛鄰舍如同自己來得重要,奪走神話語要帶給我們的生命。我們一直被人瘋狂地灌輸教義,很多小組查經和主日講道也完全與生活無關,非常沉悶。家庭教會可以依照一個很好的原則:如果一些較年長的孩子表示感到沉悶,成年人很可能只是收起自己的感覺,孩子是很好的真理指標。

啟示

    第三,保羅列出「啟示」,這可能指到任何一些由神向某些肢體啟示的東西。舉一個例子,保羅特別提到有些不信的人,可能會來到基督徒的聚會中,透過先知講道的恩賜,可把「他們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叫他們可以「勸醒知罪」,「被眾人審明」,「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十四24-25)
    我們再次見到,聖靈的真正同在,是教會聚會預期會有的特色。也因著聖靈的同在,可能有一些超自然的事情發生。早期的基督徒真的相信耶穌所應許的:「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如果耶穌親自在他們中間,神蹟便可能發生,他們確實地「以神的靈敬拜」(腓三3)。
    無論如何,我稍後便會說到更多關於預言的事,預言可能包含一些有關別人內心的啟示。不過,啟示也可能關乎其他東西,和藉著其他途徑而來,好像透過夢境或異象(參考徒二17)。

方言和翻方言

    第四,保羅列出兩種一同運用的恩賜,說方言和翻方言。在哥林多教會中,人們說方言過多過濫。那是說,人們在教會聚會時說方言,卻沒有人翻方言,以致沒有人明白所說的是甚麼。我們可能會奇怪哥林多的信徒為何會受到責備,因為聖靈賜給他們方言的恩賜,卻沒有賜下翻方言的恩賜,似乎錯在聖靈。就這問題,我們在下一章會提出一個很令人滿意的答案。無論如何,保羅沒有禁止人說方言(好像很多制度教會也沒有禁止人說方言),相反地,保羅不准人禁止別人說方言,明說這是主的命令(參考林前十四37-39)![8] 說方言是一種恩賜,若運用得當,可以造就基督的身體,肯定神在人們中間超自然的同在。神藉著人來說話,提醒人們神的真理和心意。
    第十四章中,保羅沒有嚴嚴指出講道(或譯作「說預言」)比說方言不翻更好,他強烈地鼓勵哥林多的信徒要渴慕講道之能(或譯作「說預言之能」),指出在渴慕的人中間,聖靈恩賜更可能會彰顯出來。同樣地,保羅勸戒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帖前五19),指出信徒對預言的恩賜抱有錯誤的態度,可能會「消滅」或「撲滅」聖靈的感動,難怪在今天大多數信徒中,很少會見到預言的恩賜。

如何開始

   神首先把一個家庭教會的異象賜給一位家庭教會的創立人或長老/牧師/監督,透過他們的事奉,靠著聖靈產生一些家庭教會,記得聖經中長老/牧師/監督可以是制度教會所指的一個成熟平信徒,家庭教會的創立人也不需要接受正式的神學教育。
    聖靈把家庭教會的異象賜給一個創立人以後,這人便要立刻求問主那些人會成為他的伴,主會帶領他認識一些有相似異象的人,肯定自己的帶領。或者主會帶領他認識一些受教的未信者,能在家庭教會中帶領這些人歸入基督,然後訓練他們作門徒。
    那些剛剛開始家庭教會工作的人應該預期,肢體要一段時間才會彼此相處和諧,學會依靠和跟隨聖靈,過程中將會有反複試驗。肢體全部參與、合符聖經的帶領方式、裝備長老、聖靈的帶領和恩賜、一同用飯、一種既輕鬆又屬靈的氣氛,這些概念對一些只熟悉制度教會崇拜的人來說,會是相當陌生。因此,一間新的家庭教會誕生時,人們要有智慧地運用恩慈和忍耐,最初的形式可以是在家中查經,由一個人帶領敬拜,再由另外一個人分享一篇預備好的教導,然後結束時找機會一同祈禱,彼此團契,一同用飯。不過,由於各人會一同研究聖經的家庭教會形式,長老/牧師/監督應該鼓勵肢體一同為神做到最好,然後,享受其中的經歷!
    家庭教會的聚會可以每星期輪流在不同肢體的家中進行,或者由一位肢體每星期開放自己的家。有些家庭教會在天氣許可下,會不時到戶外一些景色優美的地方聚會。聚會的時間和地點也不一定要在星期日早上,可以是任何肢體最方便的時間。最後一點,家庭教會最好先從人數小開始,不要多於十二人。

如何從制度教會轉到家庭教會

    很有可能,很多讀這書的牧師也正在一些制度教會中事奉,親愛的讀者,你可能是其中一位。如果我觸動了你的心弦,你也渴望有我所一直形容的那種教會,那麼,你現在已經想知道自己如何可以帶來這種轉變。我鼓勵你不用著急,先在你現存的制度架構中開始教導聖經真理,盡你所能去訓練一些順服耶穌命令的門徒。真正的門徒明白那一種才是合符聖經的教會架構時,會傾向渴望有這種轉變,山羊和宗教份子卻傾向拒絕這類轉變。
    第二,你可以研究聖經論到這主題的經文,教導你的會眾知道有關家庭教會的架構和內在的祝福。最後可以取消周三或主日的晚堂崇拜,在一些成熟信徒監察下,開始在家中舉行一些小組聚會,鼓勵各人一同出席,逐漸地盡可能依照家庭教會的聖經模式安排這些聚會。然後,留出一些時間,叫人們可以開始完全地享受他們小組的祝福。
    只要大家也喜歡家庭聚會的話,你便可宣佈下個月的某個主日會是「初期教會主日」,在那星期日,教會的建築物會關門大吉,各人也會如初期教會的信徒一樣到家中聚會,一同享用豐富的飯食,一同領受主餐,團契,祈禱,敬拜,分享彼此的教導和屬靈恩賜。如果這次主日成功的話,你便可以開始每月一次舉行這些主日聚會,後來每月兩次,然後每月三次。最後,你可任由各個小組各自成為一間獨立的家庭教會,自由地成長和倍增,也可能每幾個月一同聚集,舉辦一些大型聚會。
    我所描述的整個轉變過程可能會花上一至兩年時間。
    或者,如果你想更慎重地行事,可以只與幾個最感興趣的會友開始一個家庭聚會,由你來主領(再說,家庭教會不一定要在主日早上聚會),可以看為是一個試驗,也肯定會成為大家的學習經驗。
    如果這聚會成功,便委任一位監督,任由這小組成為一間獨立的教會,每月只會參與一次制度教會的主日崇拜,這樣做的話,這間新教會便仍然是母會的一部分,會眾也不會太過負面地看他們,也可以幫助影響教會內其他人,考慮加入這由制度教會所創立的家庭教會。
    如果第一個小組人數增長,靠著禱告把人們分成兩組,好叫兩組也有一位好組長和有些足夠恩賜的組員,兩組可以在一些彼此約定的日子,或者每月一次,或每季一次舉辦一次大聚會,彼此見面。
    無論你選舉那一種方式,就算經歷失望的時候,也要專注你的目標,失望是很可能會有的,家庭教會由人組成,有人便會有問題,不要放棄。
    你制度教會的全體會眾中,極有可能不會盡都作出這種轉變,所以你一定要決定在那個時候開始,放低原來的制度教會,完全委身於一間家庭教會或家庭教會的小組。對你來說,那將會是有著重大意義的一天!

理想的教會

    大教會有一座巨大的建築物,每個主日也有數千人出席。實際上,在神眼中,一個家庭教會的牧師能否比這大教會的牧師更為成功呢?能夠的,只要他不斷倍增一些順服的門徒和門訓領袖,依從耶穌的模式,不是每星期一次地聚集一些屬靈山羊,看一場音樂會,聽一篇用幾節脫離上下文經文來聖化的愉快講道。
    一個牧師決定跟從家庭教會的模式,便永遠不會有一大群屬於自己的會眾。不過,長遠來看,隨著他的門徒不斷叫人作門徒,他便會有一些持久的果子。很多為數四十至五十人的「小」群會眾的牧師,拼命要爭取更多的人數,現在需要調整一下自己的想法。他們的教會可能已經太大,或者應該不要再祈求一座更大的建築物,而要開始求問應該委派那些人,去帶領兩間家庭教會(這事發生時,請你不要叫你所委任的人和自己作「會督」!)
    我們需要消除教會越大越好的想法。如果我們純粹按著聖經來下判斷,一群由數以百計尚未接受門訓的觀眾組成的會眾,在一些特別的建築物中聚會,可真相當奇怪。如果有任何一位最初的使徒到訪一些現代的制度教會,他們可會抓破頭皮,百思不解!

一個最後的反對理由

    人們不時說,西方世界中基督教已成為文化的一部分,以致人們不會接受在家中聚會的想法,因而主張我們必須保留制度教會的模式。
    首先,隨著家庭教會運動正在西方世界取得迅速的動力,證明這說法並不正確。
    第二,人們已很喜歡在家中開派對,聚餐,團契,查經和小組聚會,要接受家庭教會的想法,不用大幅度改變思想。
    第三,宗教份子、「屬靈山羊」等不會接受家庭教會的概念,不會做一些有可能叫他們朋友覺得自己古怪的事情。不過,耶穌基督的真正門徒只要明白聖經的原則,肯定會接受家庭教會的觀念,也很快會明白到教會建築物對於門徒訓練是可有可無的。如果你想用「草木、禾稭」(參考林前三12)建立一間大教會,便需要一座建築物,不過這一切最終也會燒盡。但是,如果你想倍增門徒和門訓領袖,用「金、銀、寶石」建造耶穌基督的教會,便不需要浪費金錢和精力在建築物上。
有趣地,今天世界上最大型的本地化傳福音運動,就是中國家庭教會的「回到耶路撒冷」運動,採取了一種向10/40 之窗佈道的特別策略。他們說:「我們不期望在任何地方興建一座教會建築物!這樣可叫福音傳得更快,官方更難偵查,又叫我們可以把一切資源直接用在福音事工上。」[9] 這是一個很有智慧、又合符聖經的榜樣,我們來跟從吧!


[1] 參考www.shepherdserve.org網頁中Biblical Topics一欄下的 “Jesus on Money”。
[2] 雖然這聽來很激進,不過人們需要教會建築物的唯一原因,是因為缺少領袖願意管理較小的家庭教會,這是由於制度化教會內有機會成為領袖的人,得不到良好的門徒訓練所引致。大教會的牧師實際上是否在奪取會眾中一些神呼召作牧師的人配得的事奉機會?可能是。
[3] 這一對十或一對二十的比例,不應看為是牧師過濫,因為耶穌也訓練十二門徒,摩西也委派十夫長(參考出十八25),這是聖經的模式。大多數制度教會的牧師牧養太多人,以致他們無法有效地親自作門徒訓練。
[4] 我們可能會問,為何聖經沒有提到有「主任牧師」、「副牧師」或「助理牧師」?因著現代教會的架構,這些名稱看來才這麼重要,但是由於早期教會的架構,這些職位都是可有可無,二十人的家庭教會不需要主任牧師、副牧師和助理牧師。
[5] 很多牧師就算是神所呼召,熱心愛人的基督僕人,他們也永遠不會變成一流的演講家。實際上,人們說牧師講道常常太沉悶,或最少有時候很悶,是否說得太過苛刻呢?有一位教會批評者指出,台下的會眾中很多人也是「心不在焉」,不過,講道很沉悶的牧師不時也是很健談的人,人們與他們親身交談時,很少會覺得沉悶,所以家庭教會的互動式教學往往也是很有趣,與人們在教會聽道時常常偷看手錶相比,家庭教會的活動轉眼就過,他們的牧師不用擔心會悶到別人。
[6] 我對瘋癲這字最喜歡的定義是:反覆做同一件事,卻盼望得出不同的結果。牧師可以多年來不斷教導人們所有肢體也有責任參與門徒訓練的工作,可是除非他們做些事情去改變形式或架構,否則人們來到教會,仍然只會是坐下,聽道,然後回家。牧師啊,如果你還是在做一些過去無法改變人們的事情,這些事情在將來也不會改變他們,改變你正在做的事情吧!
[7] 當然,很多牧師反對這想法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們實際上在建立自己的王國,而不是神的國度。
[8] 當然,我知道有些人認為一切聖靈的超自然彰顯也只限於第一世紀,這些恩賜在當時便已停止,因此,我們沒有理由追求早期教會的經歷,說方言已不再正確。我有少許同情這些人,他們就像一些現代的撒都該人,有一位日本朋友曾有幾次聽見我用日語讚美神,我卻從沒學過日語,便知道這些由聖靈所賜的恩賜還沒有止息。我也奇怪為何這些現代的撒都該人會堅持聖靈仍呼召罪人,叫他們知罪和重生,卻又否認聖靈超越這些神蹟的工作,這種「神學」是人們不信和不順服的產物,沒有聖經支持,實際上違背基督的目標,按照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所寫的話,這樣做是直接違抗基督。

[9] Paul Hattaway, Back to Jerusalem, (Carlisle: Piquant, 2003), 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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