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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6日 星期日

孤兒v.s.兒子(兒子的超自然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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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分享內容乃摘錄自傑克‧福斯特所著「兒子的超自然覺醒」一書內容
   隨著核心家庭的解體,人不但與父神疏離,成長過程中亦無法從生父得到愛護與安全感。缺乏父愛就如同無法填滿的洞,帶來暴力與反叛等問題。孤兒往往難以與人相處,亦無法接受自己、愛自己。「孤兒的靈或孤兒心理」或許是今日地上最大的詛咒。要打破困局,人必須在基督裡被父愛充滿。唯有在父神裡得滿足,才能進到成熟兒子的地步,無須再透過成就去尋求父愛。藉著孤兒的靈與兒子的靈的對照檢視我們自己是否有孤兒的心,期待在神的愛中以兒子的心取代孤兒的心。
孤兒的靈v.s.兒子的靈
1.神的形像
  孤兒視神為主人,必須不斷地取悅祂。他們覺得他們必須更多禱告,更多讀聖經,或更努力服事來引起神的注意,得到神的恩寵。他們經常覺得自己還需要做更多,或在神面前擺上更多,才會討神喜悅。對孤兒而言,神不只是主人,也是工頭。
  但如果是兒子的話,他看到的神是慈祥的父親,無條件地接納他們。他們知道神無條件的愛不是根據一個人的表現,而是出於神的本性。因此他們無需努力強求或努力做什麼來「贏得」父親的愛。在基督裡,天父按照他們的本相,完完全全、毫無保留地愛他們。
2.倚賴
  孤兒生性獨立,凡事倚靠自己。他們倚靠自己的恩賜、才幹、聰明和恩膏;他們認為其他人都不可靠。如果想要某樣東西,他們就必須靠自己的努力。「想把事情做好,我就一定要靠自己。」
 兒子懂得彼此倚靠,他們知道他們需要神和基督的身體所給予的愛。這種彼此倚靠的心態讓他們的心房敞開,讓天父的愛可以從他們身上流貫到他人身上。兒子也知道他們要完完全全倚靠天上的父親,如同耶穌所做的。「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翰福音五章19節下)
3.神學
   孤兒活在對律法的熱愛中,如同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想要靠著遵守律法、法度、典章和律例來親近神。他們認為順服比關係重要。
  但兒子卻是活在愛的法則中,他們看重真理,知道真理中最重要的就是領受天父的愛,並將那愛傳給他們所遇見的下一個人。兒子明白「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十三章10節下)的聖經真理。
4.安全感
  孤兒缺乏安全感,但卻非常擅長於掩飾自己的不安全感。他們努力要把事情做好,做得夠多,以討神喜悅,贏得神的祝福,因此經歷不到內心的平安和安息。孤兒的一生充滿了不確定感,害怕信靠,害怕被遺棄,害怕親密感。
  相反地,兒子在父親的擁抱中可以安息,有平安。他們知道自己在主裡的安全感與自己的行為無關,全然是因為神的恩典和基督在十架上的救贖之功。
5.需要被肯定
  每一個人都需要被肯定;我們都渴望被接納。但孤兒的需要被肯定好像上了癮一樣,不斷追求人的讚美、肯定和接納。但這些虛假的情感無法滿足他們的心,只會帶來害怕失敗和被拒絕的恐懼,讓孤兒的心反而離神越來越遠。
  兒子就不受這種折磨和恐懼的影響,因為他們知道神的愛,神完全接納他們,他們因著神的恩典已被稱為義。他們無需努力追求被肯定,因為在基督裡,他們已經完全被肯定。
6.服事動機
  孤兒的服事是出於個人成就感的需要,他們需要神和別人的注意。這種心態通常會以過度參與宗教活動表現出來。有些孤兒因此感到厭倦或對自己的掙扎忿忿不平,喪失服事的動機,變成無動於衷。
 但兒子卻可以喜樂的服事,因為他們的動機是出於感受到神無條件的愛和接納,內心無限的感激。孤兒的服事是期待得到回報,兒子的服事卻是出於愛,樂意付出。
7.遵守基督徒操練的動機
  雖然有些孤兒對信仰無動於衷,根本不守基督徒的操練,但其他會追求基督徒操練的人――禱告、讀經和研經、禁食等――他們的追求是出於一種責任感,期望得到神的恩惠。他們經常用每天讀經禱告多久和多常禁食來評斷自己和他人的屬靈程度。很多孤兒可以背誦長篇的聖經,每次禱告好幾個小時,但卻未曾親自經歷過神熾熱的愛情和接納。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說:「你們查考聖經(或譯: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說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五章39~40節)因為動機錯誤,所以遵守基督徒操練的孤兒很容易錯失愛和與神親密的機會。
  兒子從基督徒的操練中找到喜樂和快樂,而不是出於一種責任。當領受到父神深刻之愛的啟示,他們會發現過去他們為著「宗教義務」所做的許多事,其實不再重要,或是對他們而言擁有了全新的意義。舊有出於責任、義務和恐懼的動機被一種新的動機所取代,那個動機就是愛。對兒子而言,所有屬靈的事,包括基督徒操練,都成為喜樂和快樂的源頭,因為愛帶來生命,但責任和律法的字句卻叫人死。
8.純潔的動機
  孤兒相信他們必須聖潔,神才會接納他們;他們必須完全純潔才能得到神的恩寵,避免神的審判和憤怒。為了成為聖潔,他們惟一知道的方法就是努力、再努力,竭力追求。因此對於自己不斷失敗,無法達到完全純潔和聖潔的標準,他們心中的罪惡和羞恥感越來越深。
  兒子想要成為聖潔是出於他們對父親的愛。兒子很自然地會效法父親,他們希望自己「和爸爸一樣」。兒子在父親的愛中有安全感,他不希望有任何東西阻礙了他與父親的親密關係。他們不想傷父親的心,只想成為一個神的愛和同在可以停駐的所在。與懼怕和恐嚇比較起來,無條件的愛是一個追求純潔更大的動機。
9.自我形象
  孤兒通常自我形象低落,有自我拒絕的心態,因為他們經常拿自己和別人比較,覺得自己不及人。別人好像比較蒙福。別人好像比較被愛。別人好像運氣比較好。
  兒子能肯定自己,有自信,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在父親面前非常寶貴,非常有價值。他們知道無論他們做什麼,失敗多少次,父親都愛他們。他們可以從失敗中爬起來,抬頭挺胸繼續往前走,因為他們在父神的愛中有安全感,知道他們凡事都能做,可以成為偉大的人。
10.安慰的源頭
  孤兒因為關閉了部分的心門,不願接受愛,所以經常在錯誤的情感中尋求安慰:成癮、衝動、逃避、忙碌、激昂的宗教活動等。他們相信越忙碌,就會越快樂,越值得得到父親的愛。但因為他們有一個獨立的靈,凡事倚靠自己,所以在自己的好行為中找到錯誤的安慰。
  兒子在安靜和孤寂中找到真實的安慰,安息在天父的愛與同在中。他們發現一旦嚐過那樣安息的所在,世上萬事和宗教敬虔所能帶給他們的一切都失去了光彩。與一個兒子沐浴在父親無條件的愛中所得到的安慰和喜樂比較起來,其他的事都算不得什麼。
11.同儕關係
   孤兒和同儕的關係通常是競爭、對抗、或忌妒他人的成功和地位。他們相信他們必須戰鬥,努力爭取每一份好處和渴望。看到他人的成功或升遷,孤兒無法真心的為他們高興,深怕自己如果不夠「頂尖」,就得不到他人的尊敬或看重。
  但對兒子而言,同儕關係所看重的是謙卑和合一,彼此尊榮,看重對方,看到別人蒙福和成功時,真心為他們歡喜。兒子對自己的身分和地位有安全感,因此無需害怕他人的成功和升遷。
12.面對他人的錯誤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衝突就無法避免,這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有效解決衝突是健康人際關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孤兒因為非常自我中心,因此通常會控告對方,揭發他人的錯誤,卻試圖否認和隱藏自己的錯誤。為了顧及自己的面子,他們會設法讓別人丟臉。為了爬得更高,他們不惜踐踏他人,破壞關係。他們喜歡控制、好批評、佔有慾強、對他人缺乏尊重和尊敬。
   兒子非常看重關係。因為愛,他們遮掩(但不是隱藏)他人的過錯,帶著愛心和溫柔的靈,他們努力幫助犯錯的人得到恢復。遮掩過錯和隱藏過錯不一樣。遮掩是保護一個人不受羞辱,不讓事情的揭露毀滅掉那個人,直到衝突或錯誤可以得到解決。隱藏錯誤則是一種欺騙行為,這是孤兒思想的記號。
13.對權柄的看法
 因為孤兒可能在生命的權威人士手中遭到利用和錯待,所以將權柄視為痛苦的來源,因此對任何其他權柄都採取不信任的態度,除了自己之外。他們對權威人士的動機存疑,無論是家中、職場、教會或任可其他地方都是如此。造成這樣的原因至少有部分是因為他們缺乏謙卑和順服的心態。孤兒討厭、也害怕別人告訴他們要順服某個人,服在他們的權柄之下,支持他們。他們認為順服於某人無疑就是任憑那人來利用他們。
  但兒子對權柄卻有不同的看法。兒子對合法權柄表達敬重和尊榮,視權威角色為服事神的人,為要使他們得益處。說明兩者對照的另一種說法是,兒子有受教的心,孤兒沒有。
14.對勸誡的看法
  孤兒無法接受他人的勸誡,甚至是敬虔的勸誡,因為他們無法承認自己的錯誤。在他們的心裡,他們覺得自己一定要做得對,所以在聽到他人的勸誡時,他們會把它當作是對個人的攻擊或拒絕。為了要為自己辯護,他們會一直挑剔別人的錯誤,怪罪他人,試圖為自己辯護,證明自己沒錯,態度或言語負面,控告他人,或關閉他的靈,不願向那個對他發出勸誡的人敞開。
  兒子在聽見別人的勸誡時,他們會把它當成祝福,看成是他們生命的需要,將他們生命中自己可能看不見的錯誤和軟弱顯露出來。他們力求在軟弱還沒變成破壞人際關係的問題之前,就把這些軟弱治死。儘管勸誡起初聽起來會讓人不舒服,但他們將其視為寶貴的糾正,是生命成長的一個契機。若不成長,就不會有成熟的生命:沒有成熟的生命;就無法繼承基業。
15.愛的表達
  孤兒的防衛心重,會有條件性地表達他們的愛。孤兒表達愛是根據他人的表現和肯定。孤兒因為對愛關閉心房,所以他們不知道如何無條件地愛人,也不知道如何接受無條件的愛。
  對兒子而言,愛是公開、透明和熱情洋溢的。他們願意放下自己的事情去滿足他人的需要。對孤兒而言,愛人與否的基礎是:「你可以為我做什麼?」但對兒子而言,愛人的基礎是在於:「我可以為你做什麼?」孤兒的愛是愛自己;兒子的愛是無私的愛。無私的愛就是即使不覺得想要去愛的時候,他都願意去愛和肯定,只因為他知道別人需要愛。
16.感受神的同在
  對孤兒而言,如果他們有感受到神的同在的話,神的同在是遙遠且有條件的。如果諸事順利,如果日子過得好,如果覺得自己討神喜悅,如果覺得自己該做的都做了的話,他們才會感覺到神與他們同在。但即使是在這種時候,神也似乎非常遙遠,因為他們的心房關閉,無法與神親近。
  兒子則非常享受與神親近,和神親密的關係,因為他們知道神的同在和親近與自己的行為表現無關。他們發現神時常與他們同在,無論他們離神的愛有多遠。他們惟一需要做的就是停下腳步、回轉歸回他們心靈的中心,神愛的所在,神一直住在裡面。兒子從親身經歷中體會到聖經的真理:「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下)孤兒質疑神是否愛他們;兒子知道神愛他們至深。
17.條件
  孤兒身在捆綁中,他們是恐懼、不信任、獨立、自我倚靠、自義和自我辯護的奴隸,更是寂寞的奴隸。
  相反地,兒子卻活在自由中。愛使他們得自由,不再受恐懼、羞恥、羞辱、罪疚的奴役,不再需要一直不停地證明自己。他們不僅可以自由地接受愛,更可以豐豐富富地將愛給出去,不會逃避愛。兒子得以自由地成就天父對他們的一切心意。
18.地位
  孤兒活得像沒有家的人一樣,覺得自己像僕人或奴隸。他們的靈沒有安息,因為離開了安全的港灣,不知如何回航。在恐懼的大洋中,他們被冰凍在麻痺谷裡,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滿足他們,沒有任何事物是永遠的,世上沒有他們的家。
   兒子心中有平安,安息在安全的港灣,安穩在父神的愛中。港灣外圍的洋海或許波濤洶湧,但內在卻在父神懷中得享安靜。
19.異象
  孤兒的熱心來自屬靈的野心,渴望擁有某種屬靈的成就,或與眾不同,願意付出代價來達到目的。他們渴望得到眾人的注目,被別人看作成熟人。
  兒子無需證明自己,無需努力追求地位、權勢或聲望。反之,他們單單滿足於天天經歷父神無條件的愛和接納,作神的使者,向家人和眾人表達神的愛。親密關係比結出果實更重要。
20.未來
  對孤兒而言,未來就和生命中許多其他的事物一樣,永遠不確定。他們的態度是:「努力去爭取你能得到的每一樣東西!」孤兒因為沒有遺產可以繼承,所以無論他們想要什麼,都必須努力去爭取,完全倚靠自己的恩賜和才幹,控制和操縱環境來讓自己成功。而且因為未來是不確定的,所以他們非常看重現在可以得到什麼好處。
  兒子願意耐心等候自己的產業,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未來是光明的,確定的。慈愛的父親擁有無限的資源,作為祂的兒子,他們知道自己不可能失敗,所以為了將來的榮耀,就願意承受現在的苦楚。兒子知道兒子的名分帶來兒子的產業,擁有兒子的身分,他們就可以安息,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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