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神乃是以馬內利的神,祂樂意與我們同在,因為祂在意我們與祂的關係,因為祂是關係導向的神。馬太福音 18:20 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所以不是人數的多寡,乃是有人願意、有人在意與神的關係,奉神的名、因著神的緣故我們彼 此聚集,祂就應允與我們同在。祂看重我們與祂的關係,也看重人與人的彼此互動聚集,看重我們與其他弟兄姊妹的關係。甚至祂在約翰福音 13:34裡提到: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這無非是講到人與人的互動關係,更證實祂是一位看重關係 的神。。
倪柝聲在《榮耀的教會》提到:……不只哪裡有主耶穌,那裡就是神的國;而且哪裡有教會,那裡就是神的國。不只主耶穌自己代表神的國,教會也代表神的國……教會在地上的工作,是要帶下神的國。教會的一切工作都由神國的原則所管理。
所以改寫在家庭教會建立手冊裡對家庭教會的描寫:教會就如一個延伸的屬靈家庭,是以關係為基礎、能自然成長並富有生命力的結構組織。一個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並不需要任何超過一般大家庭實際所需的高層次組織架構、官僚制度以及慶典儀式。
教會彰顯出神的特質及屬性。這種肢體相交的生活方式,在愛、真理、饒恕、信心和恩典中為神的靈所塑造。教會是一種人們彼此相愛、互相饒恕、與哀哭的人同哭、 與喜樂的人同樂、付出及接受恩典,並持續不斷地連結於神的真理與赦免的方式。它是一個能讓人們卸下面具而敞開自己之後,仍然能夠彼此相愛的地方。
Robert Fitts, Saturation Church Planting(羅伯.費茲,《滲透式植堂》)說到:教會的希臘文(ekklesia)由兩個字組成:ek意指「出來」,而kalleo意 指「我呼召」。根據原文,「教會」充分而簡單的意義就是「我呼召出來的」。耶穌說,「我要建造我的教會,」祂的意思是說,「我要呼召我的百姓從世界裡出 來,他們要奉我的名聚會,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們。」這暗示,蒙祂呼召出來的百姓將聚集成軍,為祂取得這世界,而且仇敵無法阻止他們前進。這支軍隊所向無 敵,動機是神在他們心中的愛,以及口中所傳的「神的愛與赦罪」的信息。
事實上,ekklesia含有兩個概念:被呼召出來,聚會。我們要等到聚在一起以後,才能經歷教會。
但如同在家庭教會建立手冊裡提到:在太大的團體裡,很難遵行新約的命令。有一種查經很有幫助,就是找出新約裡的五十四處「彼此」經文(請看附錄一)。聖經告訴我們要擔當彼此的重擔(加六2),彼此勸戒(西三16),彼此認罪(雅五16)。這些在一個比較大的情境中是不可能做到的。另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至十四章,聖經才具體指示該怎樣舉行聚會。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6節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等等,每個人都應該能夠有所貢獻。這樣的聚會也只有在比較小的環境下才可能做到。這也難怪現今的教會,不管是推動教會小組、轉型為細胞小組教會、G12小組化教會...等,為的就是利用小組聚集來幫助肢體之間的互動與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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