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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 星期二

「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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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是回答一位肢體對「教會」定義問題的對答:

蕭牧師:平安!

您説委身教會扎根,教會是指何意義?

像您自立服事教會,也是一種扎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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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引用的文章,是靈恩研究所用書籍「栽種」書中的內容。他書中講到的教會,指的是地方教會,也就是一般人們穩定聚會所屬的教會他沒有對「教會」的定義有特別說明在聖經中「教會」指的乃是神呼召出來的一群「人」,而不是「教堂」。

「教會」在聖經中的定義:林前1:2「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另外「教會」這個字希臘文的意思是「被選召出來」,很明顯指的是一群人,但不是一群普通人,乃是為 神從世界中呼召出來的人。指的乃是信徒,不是指地方或建築物。是活的,是一個團體,是那些信主的人。另外聖經在五旬節之後,頭一次用教會二字是怎樣說呢?當亞拿尼亞和他妻子撒非喇,因試探主的靈以致死亡了,底下聖經就說:「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徒5:11)這明明給我們看見,什麼叫作教會。教會是活的,是一個團體,是那些信主的人。主在(太18:17)說:「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這也明明告訴我們,教會是活的,是一個團體,是那些信主的人。有了信徒的團體,就有了教會。教會是一班活人,不是一個會所。

最簡單定義:很多人以最後一句,(太18:20)「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作為教會的最簡單定義。甚至在(林前1:2, p.231)知道只要是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他就是教會的一份子,他就是教會。因此一個信主的家庭,相當於是以「父」母為家長(祭司、牧人)的教會,父母和兒女為基本成員,成員甚至可以擴及我們所認識的親友或鄰舍。所以可以這麼說,在場的弟兄姊妹你的家就是教會、你就是祭司,因為彼得前書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

當我們清楚我們的教會在哪,知道那裡有一群可以彼此委身相愛彼此學習成長的肢體時,我們就可在那扎根並且成長收穫。

所以不僅您所在的教會或我們開拓的新教會,只要有群我們可以在主愛裡彼此相愛的肢體(PTTC?家教會?校園教會?咖啡廳教會?職場教會?…),

那裡就是我們可以委身扎根成長的「教會」,其實這些地方教會(不同的人群)將連結成神唯一的「教會」、普世「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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