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根據:
當然我們更需藉著尋求聖經的基礎與根據,來了解教會為何要發展青少年事工。
1.這是神的誡命:(愛神愛人)
太22:37-39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直奔標竿」、「標竿人生」作者華理克牧師,美國馬鞍峰教會主任牧師(Steve & Vicky美國加州的教會),說到教會存在是為了牧養人,牧養是靠主耶穌的名,藉著滿足人的需要,醫治人的傷痕,向人表達神的愛。每一次你以愛來關懷別人,你就是在牧養人。耶穌說就是一杯奉祂的名而給的水,也是牧養,也會得獎賞。合和本聖經弗4:12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英文新標準版聖經的直譯為,為要「裝備聖徒從事牧養工作」。不幸的是,在教會裡真正的牧養工作非常少,時間都花在聚會上。忠心與否都以出席率來衡量,而不是以服事來衡量,會友們只是坐著,浸泡在那裡,然後開始發酸。(這是華理克牧師說的,不是我說的。)
教會為何要發展青少年(或福音)事工?因為這是神的誡命,祂要我們愛神也要愛人如己,我們不僅愛我們教會裡面的人,而且要愛在教會外還沒回到教會裡面的人,滿足他們的需要,醫治他們的傷痕,向他們表達神的愛。(一位吳牧師的教會雖然會友只有十幾位,但他對外都稱他的教會為三萬兩千人的教會,因為他所在的社區鄉鎮有三萬兩千人設籍,這些人都是他牧區所要牧養的羊,只不過大多數的人還沒有進入教堂這個硬體罷了)
2. 這是主所託付的大使命:
太28:19-20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去」這個字在大使命這句話的希臘原文是用現在式,所以讀成要去,所以我們是應該要去到萬民當中分享福音好消息,而不只是在教會裡等著他們的來到。在希臘原文這段經文,有去、施洗及教導三個動詞,每一個動詞都是「作門徒」這個命令的一部份,去、施洗及教導都是作門徒這個過程的基本要素,因此使萬民(包括青少年)作主門徒是大使命的目標。另外施洗歸於父、子、聖靈名,代表著團契,表徵與基督身體的認同,要歸屬於基督的家庭,成為祂身體的一部份。除此之外,20節前半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們還需藉著門徒訓練,教導訓練幫助他們在思想、意念、性情、行為都更像基督。
因此教會為何要發展青少年(或福音)事工?因為這是主所託付的大使命,主要我們去到那還不認識祂的人當中,與他們分享福音好消息,幫助服事使他們加入神的家庭團契,並教導訓練使他們像基督作主的門徒。
3.生命影響生命的服事:(作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
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第四個博士的福音影片,這是一部描寫第四個博士追尋新生王彌賽亞的故事,他變賣所有的一切買了極珍貴的禮物----寶石、珍珠要獻給這位彌賽亞。長途跋涉千辛萬苦路上被賊洗劫,碰上土匪窩,他卻為他們醫病,教導他們生活的本領,每到一處遇到需要幫助的人他就變賣身上的寶石,來幫助他們的需要,他的歲月就在犧牲自己,幫助別人及一連串的搜尋彌賽亞中漸漸流逝。直到有一天他聽見彌賽亞的出現,而他卻以無寶物能獻給祂。最後在榮耀的主向他顯現說:我已接納了你的禮物了,因為凡做在我弟兄中最小的一位身上就做在我身上了,而後安然離世。這部影片很像在描寫太25:31-46綿羊部分,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豫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喫,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是的,有的時候我們願意把自己所有甚或我們自己獻上給神,但可惜的是我們常常照著自己的方式或有所選擇的去奉獻、尋求、敬拜、及事奉上帝;有時我們會自認為怎麼樣事奉或什麼事奉才會蒙神的悅納,因而往往有了法利賽式自以為是的事奉。其實上帝所要我們的服事,只是一種生命的服事與流露,讓信仰融入我們的生活與生命。供應生命的教會的作者泰德賀格牧師(Ted Haggard),在他的書上說到在他的家鄉有一群人深深影響他,並成為他為教會立訂目標的對象。他們是鄧克爾人,他們過著非常簡樸的農業生活,家庭不使用電力,交通往來仰賴馬匹和小馬車。從不為物質的擁有而爭辯,從不彼此論斷,也不會故意陷人於罪中,他們的家庭簡單,衣服樸素,說話溫柔仁慈。其中羅以爾斯這一家是人數最多的鄧克爾家庭,有天晚上,一群醉醺醺的高中男生在足球賽結束後,闖進羅以爾斯家的農田,開始亂砸西瓜—西瓜是羅以爾斯家收入的主要來源。這些高中生在田裡大吵大鬧、隨口咒罵時,遠處農場住宅樓上的臥房,出現一縷搖曳的燈光。鬧事的青少年看著燈籠慢慢移下樓梯、穿過前廊,在黑暗中越靠越近,於是摩拳擦掌,準備和對方大打一場。沒料到,羅以爾斯先生告訴這些高中生,想要多少西瓜都可以;他還說,他們已經砸爛的那些西瓜,不是最甜的,他可以帶他們去找最甜的西瓜,讓他們玩個痛快。這些青少年羞愧\不已,離開前頻頻致歉,羅以爾斯先生邀請他們進屋子裡,喝杯檸檬水再走—他說,他們需要喝點東西。但是青少年婉謝了,他們已經認識到什麼是基督徒的品格。羅以爾斯一家影響了很多人:他們不是以言詞傳福音,而是用生活來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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