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主題:給的生命
經文:太 5:38-42
信息大綱:
公平正義
太5: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 舊約律法容人討回公道(出21:24;申19:21),可還以相等程度的報復,目的乃在制止隨意侵犯人。
- 公平的報復就不獲罪;世人所求的是公平、公道、正義。
不講道理
太5: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 新約耶穌教導
- 惡人指惡待我們的人
- 打你右臉指別人的無理惡待
- 沒有忌恨才能左臉再給人打
太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裡衣乃最貼身的財物,在此指別人無理的剝削。
- 外衣比裡衣貴重,指不跟人計較,更大財物的損失也能心中泰然。
- 不是講道理乃是講愛;不是活在頭腦(魂)裏,乃是活在生命(靈)裏
太5: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 被人強逼走路,這是喪失自主權,身在別人的權下,由不得自己。
- 同他走二里指心甘情願服在人權下。
- 柔和謙卑,順服人的權柄,除非人的權柄明顯牴觸神的權柄 (徒5:29)
- 耶穌自己的榜樣
太5: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 舊約背景(申15:7-11):為保障社會中的窮人,有飯吃,有衣穿,鼓勵切不可忍著心,不借貸幫補窮乏的。
- 慷慨解囊卻不是有求必應,要有愛心補其不足,但也要有智慧,要能幫助扶立他,而不是害了、容縱他!
箴11:25 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
路 6:38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 給的生命,因為擁有、富足所以可以給人,更豐盛的生命。
路18:28-30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羅12: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來10: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林後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約13:15 我給你們做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
徒20:35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紀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國際大都會事工(Metro World Child)比爾‧威爾森(Bill Wilson)牧師「貧民窟孤兒之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