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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教會的组織──牧師、作禮拜與禮拜堂?

底下文章是倪柝聲於1938年發表的文章,有人(魚咖啡)把它翻譯放置於網路上,提供大家參考裡面提到的主題蠻值得大家思考,原文請參考:有沒有牧師?有沒有禮拜?有沒有禮拜堂?- Watchman Nee 1938 。因為部分內容為簡體,我已把它再轉為正體繁體字。 

地方教會的組織──牧師、禮拜與禮拜堂        Watchman Nee 1938   

    在今天的教會組織中,一個教會在一個地方能不能成立,除了弟兄姊妹之外,就是看有沒有牧師?有沒有禮拜?有沒有禮拜堂?這三個,按著今天的風尚來看,乃是教 會的三大要素。試試想看,今天這裡有一個教會,或是沒有「牧師」,或是沒有「禮拜」,或是沒有「禮拜堂,」,那還能算一個教會麼?不要三個都沒有,就是沒 有了一個,教會就不像其為教會了!所以,當一個地方要有教會的時候,信徒所最先注意的,就是這三個到底有沒有,如果有,才能成為教會;如果沒有,就教會不 能成立了。但是,這是不是合乎聖經的呢?在初期的時候,人是不是要有這三個然後才能成立教會呢?     

    今天各地如果要有教會,就
()必須有一個「牧師」,一個「傳道」,一個「先生」,或是一個「工人」。不管你是給他什麼名稱,但是總得有這個一個人的存在。就是有一個人特別從其餘的人分別 出來,專門作管理教會中一切事情的工。也許這個人是受過專門訓練的,也許是從別的地方調來的。但是,乃是這個人專門負一個教會裡事務和屬靈責任的。乃是這 個人支配教會的事,代替弟兄們辦理教會的事。其餘的弟兄按著他們的職事去作事情,但是這個人卻包辦了教會的事。

()必須有禮拜。就是在主日那一天必須有一次的聚會,為著聽道。一禮拜中其它的聚會如禱告、查經等等,有也可以,沒有也可以,都不會影響到教會生命的存生。但 是,主日必定要有一個「禮拜」,就是信徒要恭敬到禮拜堂,去聽牧師講道。個個是頂要緊的。一個「牧師」的工作,也是勸一個「教友」,最緊要的乃是要來「作 禮拜」;一個「教友」也是覺得,作基督徒最大的本分,乃是要去「作禮拜」。如果有一個「教友」能夠一年五十二主日不斷的來「作禮拜」,就他自己和牧師都要 覺得,他是很不錯的了。主日沒有這個聽道的聚會,就教會不成其為教會了。這個聚會你叫它作禮拜也好,聽道也好。無論如何,這個聚會乃是教會裡靈魂的所寄。   
   
()且必須有一個會所。就是有一個地方,是被分別出來,不作其它的用處,專為聚會用的。你稱它作禮拜堂也好,稱它作聚會處也好,稱它作福音堂也好。無論所取的名 是什麼,今天的現象就是必須有一個地方,來代表我們的團體。當我們到那個地方時,我們能說,我們是到教會裡去。如果要有一個教會,就必有一個會所。不管你 給它什麼名稱,但是,這個地方總是不能不有的。     今天的現象,好像沒有一個這樣的牧師或是作工的人,沒有這樣的一個禮拜,或是講道的聚會,沒有這樣的「一個禮拜堂,或是一個聚會所,就教會無成立的可能一樣。這是因為更正教已經有了習慣,以為每一個教會,必須有一個牧師,有一個禮拜,有一個禮拜堂,否則就不成其為教會。      今天有許多地方,有人去傳了福音,已經有了許多得救的人了,但是只因沒有一個工人,沒有一個工人能負講道的責任,沒有一個正式的會所,或是三缺其一,就以為那一個地方,不能成立一個教會。今天的習慣是,非有工人,非有講道的聚會,非有聚會所,教會就無成立的可能。      我們的問題就是:聖經對於這三個問題是如何看法的?人這樣的思想是否合乎聖經的?一個教會是否必須有此三者才能成為教會呢?我們接下來看聖經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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