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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

與人和好


信息主題:與人和好

經文:太 5:21-26

信息大綱:


不可殺人

太 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 古人的話:先知曉諭列祖的話
  • 不可殺人:十誡中的第六誡
  • 殺人的:要被治死(利24:17)
  • 民35:22-34由會眾作審判,憑「幾個見證人的口」。申19:11-13由其「本城的長老」作決定。(舊約)
太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 動怒的:動怒比生氣更深一層,含有加害別人的心意。(心裡的殺人)
  • 拉加:無用、無知的意思。
  • 魔利:愚蠢、叛逆,比拉加更甚
  • 難免公會的審斷、地獄的火
  • 不要隨便說話、罵人、責備人(新約)
不可罵人

太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 動怒的:動怒比生氣更深一層,含有加害別人的心意。(心裡的殺人)
  • 拉加:無用、無知的意思。
  • 魔利:愚蠢、叛逆,比拉加更甚難免公會的審斷、地獄的火
  • 不要隨便說話、罵人、責備人(新約)
與弟兄和好

太5:23-24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 祭壇:獻祭,蒙神赦罪,得神悅納
  • 獻禮物:感恩的甘心祭(供物、禮物)
  • 奉獻是一種生活方式而不是宗教儀式不是規定而是權利與福利,瑪拉基書稱為當納的。(劉三)
  • 想起:聖靈的感動
  • 懷怨:發生了問題,沒有和睦。
  • 因誤會而無故的懷怨,應當盡力去解決。

與對頭和好

太5: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 對頭:可能指前面向你懷怨的弟兄
  • 還在路上:及早及時
  • 審判官:指主耶穌,指向主禱告
  • 衙役指天使,監指受懲罰的地方
  • 要及早與人和好,切莫因循拖延。
太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 一文錢:面額極小的銅幣
  • 微不足道的小虧欠,也要對付清楚。

羅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羅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 唯有得著基督的愛與生命
鳳梨的故事~~(轉載小悅牧師分享)


有一位宣教士,在非洲叢林裏花了三年的時間栽植了約一百株的鳳梨,三年間他無時無刻不在盼望著鳳梨的收成,因為在叢林裏很難看到什麼新鮮的水果。但是,當第一批鳳梨終於成熟的時候,他卻一個也沒吃到,因為當地的土著偷走了每一個鳳梨。

宣教士知道他不應該生氣,可是,他卻生氣了,而且還威脅要關掉他太太開的免費診所。他的確這樣做了!因為他認為不能讓這群人佔盡了便宜:看診免費、拿藥免費,連鳳梨都要免費自取。但他心裏知道,真正讓他生氣的原因是一個很自私的理由,那就是他自己要吃那些鳳梨。

後來,他找出了是誰偷走鳳梨,原來就是他雇來幫忙種鳳梨的那個人,當地叢林的法則是,「誰種的就歸誰所有」,土著從來沒聽過拿工資的道理,所以,那個人雇來幫忙種鳳梨的土著就認為鳳梨全是他的,他怎麼想都不明白,為什麼鳳梨會是宣教士的。宣教士無法跟他溝通清楚,氣得把所有的鳳梨樹連根拔起,丟到垃圾堆裡。

宣教士又買了一些新苗,重新種植鳳梨,這次他為了確定能吃到新鮮的鳳梨,他不斷地教育雇用的土人:鳳梨的「所有權」是他的,他們種鳳梨的回報叫做「酬勞」,可能是一把刀、或是鹽巴,或是他們需要的其他東西。

但三年之後,新收成的第一批鳳梨又全都被偷走了。這一次他把交易店給關了,因為店關了,土著留在當地沒了好處,就都搬回了叢林老家。結果宣教士一個人在那裏,沒人、沒事工。

於是,他差了個人送口信給搬回叢林裏的人,告訴他們交易店又要重新開張了。同時,他又找來一隻狼狗守在園子裏,以防鳳梨被偷。這隻狗嚇走了大部份的人,交易店一點生意也沒有。這個辦法行不通,宣教士把狗送走。但他還在想,一定有什麼辦法可以同時保住鳳梨又留住人。

後來,宣教士休假回家,他在真善美生活講座中認識到聖經中的一項基本原則:「你們給人就有給你的;為自己保留的,就會失去。當你將你的一切交託給上帝,上帝必定使你不致缺乏。」他學習到應將所有的一切都獻給上帝。當時,他心裏就決定把鳳梨園交給上帝,看看上帝怎麼辦這件事。

回去叢林之後,土著照樣來偷鳳梨,宣教士心想:「哎!看來上帝也是沒辦法!」但是,有一天,土著對宣教士說:「你是不是變成了基督徒?」宣教士疑惑地問:「你為什麼這樣問?」土著說:「因為我們偷你的鳳梨的時候,你不再生氣了!」這真是一個驚人的大發現:他現在才活出了他所傳講的道理。一個年輕土著問他:「為什麼你現在不生氣了?」他回答:「因為我把鳳梨園送掉了,它不再是我的了,所以,你們偷的不是我的鳳梨,我也就沒什麼好氣的了。」土著們彼此猜測著宣教士到底把鳳梨園送給了誰?最後,他說:「我送給了上帝。」土著們怕上帝,於是他們不再偷了。

接著又一批鳳梨開始成熟了,土著叫宣教士去摘來吃,當宣教士一家人坐下來享用時,他說:「主啊,我們吃的是你的鳳梨,謝謝你賞賜給我們。」

原來過去那些年,土人一直在觀察宣教士的言語、行為,他們發現他言行不一,但是當宣教士開始改變時,他們也改變了,於是,很多土人願意成為基督徒。

什麼是你的「鳳梨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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