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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9日 星期三

這樣不是太便宜壞人了?

底下是一位網友對恩典的疑慮與對話
:我對一位未信主的傳福音,他說壞人做了壞事,若藉由耶穌的寶血,就可以得赦
:好像太便宜壞人了,這樣他做的壞是已對他人造成的傷害如何彌補,這樣好像沒
:有”天理”,不像佛教,會懲罰,我真不知道如何向他解釋,有誰能告訴我呢?
我想神的恩典是白白得來的,並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好才會得此恩典。

所謂恩典就是我們不須付代價,如果是需要靠著我們的努力,那麼我們所得到的不過是我們的工價,是不會把榮耀歸給神。所以我想福音--基督教的恩典,乃是因信稱義、乃是神白白的恩典,正是表明神的慈愛也是其他宗教所不同所沒有的。神並不會因壞人做了壞事而剝奪他得救的機會,因為祂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沈淪,假設他以行為好壞來做判定得救與否,相信到最後可能世人一個都無法得救。若把每個人的行為攤開比一比,在神的眼光裡我們眾人犯的過犯與神的聖潔相比,可能如同在月球上看地上的人們般,我們幾乎都是一般高,我們是五十步笑百步,我們的行為可能都差不多一樣的壞。況且,我們每個人所身處的環境、受的教育、父母的疼愛....都不一樣,若我們與壞人所身處的換一換,我們真能比他們好嗎?

所以啦!神愛世人,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給每一個人同樣都有得救的機會,正足以說明神的公平與公義。

其實神對壞人是有所懲罰的,只是他的懲罰有時我們沒有發現或者不認為。最簡單我們都知道的,是對他個人良心的譴責,另外他也必須承受外人輕視批判的眼光,他的親友也不好受....這些難道不是逞罰嗎?

另外關於傷害彌補的問題,並不是逞罰壞人就可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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