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真的只要被套上「超」或「最」就是不平凡嗎?我想這倒未必,聖經林前13章13節說到: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所謂的「超」或「最」到底可以存留多久呢?若與永恆比起來這些「超」或「最」反而是渺小,追求的過程反而是世俗與平凡。我們當然都想追求卓越與不平凡,但我們追求的應該是具有永恆內涵,就像信、望與愛是可以存留到永遠,而不會像過往雲煙稍縱即逝。
在哈泰德(Ted Haggard)牧師『供應生命的教會』書中提到的鄧克爾人讓我印象深刻,他們稱為亞米許(Amish)派信徒,過著非常簡樸的農業社會,家裡不使用電力,交通往來仰賴馬匹與小馬車,從不為物質的擁有而爭辯,不論斷人或炫耀張揚自己。書中說到一個故事:有天晚上,一群醉醺醺的高中男生在足球賽結束後,闖入一鄧克爾人家的農場,開始亂砸西瓜-那鄧克爾人家收入的主要來源。這些高中生在田裡大吵大鬧時,遠處農場住宅樓上的臥房,出現一縷搖曳的燈光。鬧事的年輕人看著燈籠在黑暗中越靠越近,於是磨拳擦掌,準備和對方大打一場。沒料到,這一鄧克爾人告訴這些高中生,想要多少西瓜都可以;他還說:他們已經砸爛的那些西瓜,不是最甜的,他可以帶他們去找最甜的西瓜,讓他們玩個痛快。這些年輕人羞愧不已,離開前頻頻致歉,這一鄧克爾人邀請他們進屋子裡,喝杯檸檬水再走-他說,他們需要喝點東西。但是年輕人婉謝了,他們已經認識到什麼是基督徒的品格。這鄧克爾人一家影響了很多人:他們不是以言語傳福音,而是用生活來見證,他們乃是因平凡中的不平凡影響許多人。很多人會想他們是怎麼做到的,其實他們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他們只是單純地切實遵行聖經教導,他們清楚生命的目的與意義,自然能活出充滿信望愛屬天永恆的生活樣式。
這世上我們追求的這麼多「超」或「最」,到底對我們的社會產生了多少正面影響?到底有多少可以值得存留被紀念呢?那什麼又是值得存留被紀念的呢?是專業知識嗎?是我們的能力與魅力嗎?是我們擁有的資財嗎?是…?前述東西對我們或許有短暫的幫助或影響,但我們要追求的反而是像鄧克爾人的生命見證,單純平凡地切實遵行聖經教導,活出不平凡的生命與生活樣式,成為世上的光和鹽,發揮生命感染力照亮影響我們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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