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路17:20-21 講員:蕭富山傳道
大綱:
※ 進入前的預備
● 一再的提醒:應當悔改(太3:2,太4:1,太18:3)
● 你不應該帶的(需悔改的):惡行(耶8:6)、罪(太12:41, 路5:32)、不信(可1:15)、不歸向神(徒26:20)、離棄起初的愛
心(啟2:4-5)、貪愛世界、階級制度(啟2:14-16)、掌控(啟2:20-22)、有名無實、掛名(啟3:1-3)不冷也不熱(啟3:15-
19)、屬肉體的事(啟9:20-21)
● 罪的字面意義是與神隔絕。罪就是一種自我中心的狀態,而將 神隔絕在自己生命之外,人類許多的敗壞,都是
從這個根源中產生出來的。
※ 預備好進天國
● 你必須要做的:悔改歸正(徒2:38,徒3:19)
● 悔改的定義:聖經原文所指的悔改是心思的轉變,思想上的改變。真正的悔改,必定會導致行為上的改變,但
那是伴隨著悔改而有的現象,並不是悔改的本身。
● 轉變就從心開始:蒲公英裡的故事(路17:20-21)
※ 實際回應
● 祈求聖靈光照需悔改地方
● 倚靠聖靈採取行動作改變
金句: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路17:21)
<小叔給主改變了> / 查經資料大全例證
一個傳道人在院中遇見一個受洗八年的弟兄,就問他說﹕“是否清楚知道你的里頭有了主的生命?”他說﹕“是的,因我信主有八年了。”那傳道人說﹕“看你的生活不像是有主生命的人。”他很生氣,就走了。 可是一面走,一面有聲音說﹕“受洗八年,得救不清楚,不像有主的生命。”
回家禱告了一個多鐘頭,神就光照他。 原來他的哥哥嫂嫂均不信主,在分家的時候,哥哥多得一畝地,三十塊錢。 他就不滿意,和哥哥吵架,三年不和他說話。
現在聖靈對他說﹕“你是主的人,怎能這樣,三十塊和一畝地算什麼?為什麼三年不說話。你哥哥病了,你就說死了還好。信主的人罵人死,你怎能叫人信?”
第二天,主又對他說﹕“你光向我認罪不夠,你要向你哥哥認罪啊。”他想這是一件難事。 他剛出門,碰見哥哥回來,就求主加他力量,便對哥哥說﹕“哥哥,你回來了麼?”哥哥說﹕“是的,我回來了。”他的心裡很喜樂。 但主仍對他說﹕“光是叫他不夠,還要向他認罪。”於是請另外一位弟兄和他一起禱告。
以後二人去向哥哥嫂嫂認罪說﹕“哥哥,我三年不同你說話,是我不對。請你原諒我。嫂嫂到家里二十年,我沒有叫過一聲嫂嫂,真是對不起。”嫂嫂快樂得很,就到傳道人那裡說﹕“先生,我也要信耶穌。我小叔給耶穌改變得很奇特,我要聽這奇特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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