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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瑪拉基書第02章

瑪拉基書 第 2 章

1 「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

誡命是傳給祭司的,誰是現代的祭司?這些話也是對他們說的

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3 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

假若祭司不聽從神的誡命不把它放在心上,將榮耀歸給神,咒詛將臨到福分會變為咒詛。而且當我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神已經咒詛了。這是何等的嚴重的事啊!當祭司不儆醒不把神的話當一回事,小心咒詛將臨到甚至會被神除掉。

4 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或作:利未人)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6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神傳這誡命給祭司,為要使神與利未(或作:利未人)所立的約可以常存。而這兩個約是生命和平安的約。且因著這兩個約使利未人存敬畏的心,敬畏神懼怕神。並且產生底下的結果,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神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同樣地神與我們的約也是如此,這約的效力也會帶來這樣的結果,問題是約已經定了,我們是否履行約中的約定?我們是否存敬畏的心,敬畏神懼怕神唯恐違背與神所立的約?

7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8 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9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這幾節裡講到祭司的職任以及他應該具備的。祭司是神的使者,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但當時的情形卻不是如此,神的祭司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廢棄神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樣的情形是否也發生在現今教會中?神的祭司沒有遵守神的誡命,沒有傳講真道,不是討神的喜歡,反而瞻徇情面只是討人的喜歡。只說一些人喜歡的,卻不管勇敢為主傳講真道傳講悔改的真理。這樣帶來的結果就是祭司反而被眾人藐視。

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作: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12 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應的),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13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14 你們還說:「這是為什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他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他。
15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那裡呢?」

神從始至終看重婚姻,祂恨惡屬世屬靈的淫亂。我們對神的信仰也是如此,必須堅定持守。我們是否願意持守在主的旨意裡呢?當神的旨意與我們的想法與我們的期待不同時,我們願意選擇謙卑順服到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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