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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創01)神奇妙的創造與計畫

<創1>

    聖經一開頭清楚的說到神創造天地,神的創造乃是藉著神的話語,當神說要有什麼時就有什麼,這表明創造物乃是照著神的意念所創造,且每一創造物神都有其目的與計畫。譬如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造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給後來造的人類食用;造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造日月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的創造蠻符合科學,因著神的介入、外力的介入,所以本是空虛混沌混亂,開始有規則與規律。

   神所造的神都看為美為好,神的創造是有次序且各從其類。人類是最後創造的,似乎前面的造物是為人類所預備所創造,除了供應人的所需也要為讓人所來治理。26-28節神清楚用複數「我們」表明祂的屬性,這隱含三一神複數的屬性。26-27節說到人是按神的形象樣式所造,人本有神的形象樣式的,且應含聖父、聖子、聖靈三位的形象樣式。28節清楚點出人類被賦予管理地上萬物及治理土地的責任,「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是有計劃有次序的神,祂的創造是有計劃有規律的,甚至祂也希望祂所創造的持續的有次序,因此讓人來擔負這個任務。人類是神最特別的創造物,起初人本有神的形象樣式,得神的祝福,可以治理這地並管理萬物,但因人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失去了神的形象樣式,也失去了治理、管理的權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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