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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教導的職事


作者歡迎你用任何方法下載,列印,複製,分發或傳開這份文章,但請勿修改文章內容,務必徹底忠於原文,嚴禁作牟利用途。如果你想確保內容準確無誤,歡迎登入www.shepherdserve.org下載原著,謝謝。©2006 僕人大衛

底下的文章轉載http://www.shepherdserve.org 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第六章的內容,我們可以一同來思考。

第六章  教導的職事

在這一章中,我們會看看教導職事許多的方面問題。使徒、先知、傳道人[1]、牧師/長老/監督、教師(當然了)和某程度上所有跟從耶穌的人,也有責任作教導,因為我們也應該建立門徒,教導我們的門徒順服基督所有的命令。[2]

我之前也強調過,使人作門徒的牧師或事奉人員先以身教,其次才是言教,言行一致,使徒保羅很成功地使人作門徒,他寫道: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林前十一1)

這應該成為所有事奉人員的目標——能夠坦然地向自己所帶領的人說:「效法我所行的事,如果你想知道跟從基督的人如何生活,就只管看著我。」

作為比較,我還記得自己曾向從前自己牧養的會眾說:「不要跟從我……跟從基督!」雖然當時人們沒有跟從我,但是我承認自己不是一個值得跟從的榜樣。事實上, 我當時實際上是承認自己沒有按著自己應該那樣跟從基督,卻要叫其他人做一些我自己沒有做的事!保羅所說的話卻是多麼不同。說真的,如果我們不能叫別人效法 我們,因為我們效法基督,便不應該參與事奉,因為人們會以事奉神的人為他們的榜樣,領袖如何,教會也如何。

透過榜樣,教導合一

讓我們把這身教的觀念應用在其中一個教導的主題上:合一的主題。所有牧師/長老/監督也渴望自己的羊群合一,討厭自己的教會中出現分裂,明白主非常憎恨信徒結黨。始終,耶穌囑咐我們,要彼此相愛,如同他愛我們一樣(參考約十三34-35),我們彼此相愛,便在觀看我們的世人面前顯出我們是耶穌的門徒。這一切既是這樣,大多數教會領袖也會勸勉會眾彼此相愛,追求合一。

然而,事奉神的人應理先以身教為主,我們在生活上卻不時做不到自己所教導的愛和合一。舉一個例子,當我們表現不愛其他牧師,不與他們合一時,就是向會眾傳遞一個與自己所傳相反的信息,我們期望他們這樣做,自己卻又不去這樣行。
事實上,耶穌論到合一時,最主要是向領袖說的,提到他們與其他領袖的關係。舉一個例子,最後晚餐時,耶穌為門徒洗腳後,向他們說: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十三13-15)〔留心耶穌也用身教〕

牧師不時會引用這段經文,教導會眾要彼此相愛,這是很合宜的。不過,這段經文其實是說給十二門徒聽的。耶穌知道,如果教會的領袖彼此分裂,彼此競爭,他將來的教會便不太可能完成自己的使命。於是他清楚地指出,自己希望信徒領袖要謙卑地彼此服事。

在當時的文化處境中,耶穌透過洗腳這最低下的家僕工作,顯出謙卑的服事。假如耶穌在歷史中一個不同的時間到訪一個不同文化的地方,便可能是為門徒洗廁所或倒垃圾。有多少耶穌現代的信徒領袖會願意彼此流露這種愛和謙卑呢?

耶穌在一小時之內,多次強調這重要的信息。他為門徒洗腳後不久,便向這群未來的信徒領袖說: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

耶穌所說的話肯定可以應用在所有基督的門徒身上,不過他本來是向領袖說這一段話,論到他們要怎樣相處。

一會兒以後,耶穌再一次說: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2-13

留心,耶穌又再向領說話。

片刻以後,耶穌再說:

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約十五17

幾分鐘後,耶穌的門徒聽到耶穌為他們祈禱: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十七11

最後,一會兒以後,耶穌繼續禱告,門徒聽見他說: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 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 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十七20-23

因此,在一小時之內,耶穌六次向他未來的領袖強調他們合一的重要,叫他們彼此謙卑相愛,彼此服事,以表現這種合一。很明顯,耶穌看這事十分重要,他們彼此合一,是世人會否相信耶穌的關鍵。

我們做得好嗎?

不幸地,我們一面希望自己的會眾彼此相愛的同時,我們許多領袖卻又彼此爭競,為求建立自己的教會,不惜用一些不道德的方法,犧牲其他的教會。我們很多領袖, 都跟那些持不同教義的牧師不相往來,甚至還會在自己教會的建築物外面,放上一些標記,向世人宣傳自己的不合一,向所有人發出一個信息:「我們不像其他教會 建築物中的基督徒。」(我們實在成功地叫世人知道我們有多不合一,因為大多數非信徒也知道基督教是一個很分裂的宗教。)

簡而言之,我們沒有行出自己所傳的,可是我們的榜樣,比我們的講道更能教導會眾何為合一。如果信徒領袖言行不一,便不要以為大眾基督徒會彼此合一和相愛。

當然,我們唯一的出路便是悔改,必須承認自己在信徒和世人面前所作的壞榜樣,除去這些叫我們分裂的欄阻,開始如耶穌所吩咐的一樣彼此相愛。

這是指到,我們一定要先與其他牧師和事奉神的人接觸,包括一些相信一些不同教義的牧師。我不是叫大家與一些未重生、不順服的牧師或為私利而事奉的人相交,這些人是披著羊皮的狼,耶穌正正教導我們如何認出他們,從他們的果子便可認出他們。

然而,我所指的牧師和事奉神的人,是竭力持守耶穌的命令,一些真正的主內弟兄姊妹。如果你是一個牧師,便應該立志與其他牧師彼此相愛,在你的會眾面前,實際 地流露這份愛。其中一個可行的方法,就是去找區內的其他牧師,承認自己沒有按著本分去愛他們,請他們寬恕自己,這樣做應該可以拆毀一些圍牆。然後,立志與 其他牧師定時聚餐,彼此勉勵和勸戒。這樣做的時候,你們便可以憑愛心討論一些叫大家容易分裂的教義,無論你們最後是否同意彼此所談論的東西,仍然竭力追求 合一。在我的人生和事奉中,當自己最後願意聆聽一些與自己的教義並非同一陣線的人所說的話時,便得到很大的造就,這是之前很多年來自己自我封閉時,所失去 了的祝福。

你可以邀請其他牧師到你的教會或家庭教會聚會,顯出你們的愛和合一。你的教會也可與其他教會或家庭教會合辦一些聚會。

你可以改變自己教會的名稱,避免向世界宣傳你與其他基督肢體有多不合一。你可以抽離自己的宗派或特定的機構,看自己為基督的身體,告訴所有人你相信耶穌只是在建立一間教會,而不是很多不同又無法融洽共處的教會。

我知道這聽起來很激進,但為何我們堅持一些耶穌明顯從沒想到要發生的事呢?為何我們要作一些耶穌不喜悅的事呢?聖經中沒有提到任可宗派或特別機構,當哥林多 人為自己所愛的師傅發生分裂時,保羅嚴厲地責備他們,指出他們如此分裂,便顯出他們是屬肉體的,只是屬靈的嬰孩(參考林前三1-7),我們的分裂豈不是也顯出同樣的東西嗎?

我們應該避開一切會叫我們彼此割裂的東西,家庭教會不應該為自己起名,或加入任何有名義的機構。在聖經中,個別教會只以他們聚會的房子來作出辨別,而市內各間教會只會以這些教會所位於的城市作出辨別,全部教會也看自己為同一間教會,那就是基督的身體。

君王只有一位,國度也只有一個。任何人想抬高自己,好叫信徒或教會認同他的地位,這人只是在神的國中建立自己的國,這人最好預備好站在神面前,神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人。」(賽四十八11《新譯本》)

說出這一切,也是為了說明,事奉神的人應該在各人面前作出順服基督的正確榜樣,因為人們會跟從他們的榜樣。他們在別人面前所活出的榜樣是他們最有影響力的教導工具,就如保羅寫信給腓立比的信徒:

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腓三17

教導的內容

造就門徒的牧師也像保羅一樣,有一個目標,就是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下)所以,這牧師也會像保羅一樣,「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西一28上)留心,保羅沒有教導我們單去教育或娛樂別人。

造就門徒的牧師可以與保羅一同說:「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這是說,保羅想自己所服事的人真正活像基督、生活聖潔,所以才教導信徒順從基督一切的命令。保羅教導真理,勸戒各人,叫他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造就門徒的牧師明白,耶穌吩咐他的門徒,教導他們的門徒順從基督一切囑咐他們的事,而不是只單單順從一部分的事(參考太二十八19-20)。保羅為了保證不會遺漏任何基督囑咐要教導門徒的東西,便定時透過福音書和書信,逐節地教導這些事,所以福音書和書信中,一再記下和再次強調耶穌的命令。

這 種解經式的教學也確保保羅所作的教導可以平衡。我們教導一些主題信息時,很容易只專注在人們熱門的主題上,而忽略一些不太熱門的題目。然而,保羅逐節地教 導神的愛,也教導神的管教和忿怒,除了教導基督徒的祝福,也會說到基督徒的責任,所教的很少因小失大,強調一些不太重要的,卻忽略一些最重要的。(耶穌說 這正是法利賽人所犯的錯;參考太二十三23-24

不要怕解經式的教學

很多牧師害怕逐節逐節地教導,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中很多的東西,也不希望會眾知道自己不明白!當然,這是自高了,因為世上沒有人可以完全明白聖經中所有的東西,甚至彼得也說,保羅所寫的信中,有好些難明的地方(參考彼後三16)。

牧師逐節地教導,遇上一節或一段經文不太明白時,便應告訴自己的會眾他不明白那段經文,暫且略過不查,也可以叫會眾為他禱告,求聖靈幫助他明白那經文。牧師的謙卑會為會眾定下一個好榜樣,這本身已是一篇活道。

家庭教會的牧師/長老/監督也額外地有責任在一些非正式的環境中,教導小組。因為他教導的時候,人們便可以發問,這樣做也可以給聖靈有機會就著他們所查考的聖經,把亮光賜給各人,叫大家也能更有果效地學習聖經。

我們可以先從馬太福音五章至七章耶穌的登山寶訓中,開始教導耶穌的命令。在這兩章經文中,耶穌說出很多命令,幫助他的猶太跟從者正確地理解摩西所頒布的律法。在往後的地方,我會逐節地教導登山寶訓,示範如何正確地教導。

預備講道

新約中沒有證據顯出牧師/長老/監督會每星期預備一篇講道/講章,及以大綱的形式寫下一些整齊的重點和例子,就如很多現代牧師所作的。無疑我們沒有人會想像 耶穌會這樣做!初期教會中的教導是更加即興和互動,這是依循猶太人的風俗,不像希臘或羅馬人一般運用講論,但是教會後來變得制度化後,才採納了這種模式。 如果耶穌叫門徒當被召到法庭時,不要思想如何辯護,並且應許聖靈會即時賜給他們無人能駁倒的話,我們也可預期,某程度上,神也會幫助在教會聚會中的牧師!

這不是說牧師自己不應藉著禱告和研經,來預備講道,保羅提醒提摩太: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牧師可依照保羅的指導,「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西三16), 叫自己充滿神的話語,能夠從心中「湧流」神的話語教導別人。所以,親愛的牧師們,你自己要浸浴在聖經的話中,這十分重要。如果你對自己所教的東西十分熟 悉,又滿有負擔,在傳達神的真理時,實在不必再作出很多預備。此外,如果你逐節地教導聖經,便可用各節連續的經文作為你的大綱,你所作的預備應該包含自己 對將要教導的經文所作出的祈禱默想。如果你是一個家庭教會的牧師,教導可以十分互動,可以減少預備講道大綱的需要。

牧師教導聖經時,相信神會幫助他,便會得著神的幫助。所以,不要太相信自己的預備和筆記,卻要更相信主。漸漸地,隨著你得到信心和自信時,便可預備少一些講道筆記,直到你可以只運用一點大綱或完全不用大綱為止。

那些在人前介意自己的人,才最會依賴筆記,因為他們害怕公開地出錯。這些人要明白,自己的恐懼是由於驕傲,最好不要太擔心自己在人前是怎樣的,卻要更關心自 己和會眾在神眼中看來是怎樣。人們無論怎樣預備,也及不上講道時有聖靈臨在更能觸動人心。想一想,如果人人也要預備筆記才能溝通,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會何等 受阻!溝通都會失敗!沒有採排過的溝通方式比起一篇預備的講道,聽起來更為真誠。教導不是演出,卻是傳授真理,我們也清楚知道,當自己只是在聽一篇講道, 我們很容易會自動分心。

再來四個想法

1)有些牧師就像鸚鵡一樣,從其他人所寫的書中收集自己一切講道材料,他們不但失去個人能得著聖靈教導的奇妙祝福,如果所抄襲的是錯誤的教導,那他們更加是在傳播有關作者的謬誤。

2) 很多牧師會模仿其他牧師的講道和教導方式,通常這些方式也是完全傳統的。舉一個例子,在一些教會圈子中,人們認為講道一定要又大聲又快,才算有聖靈恩膏, 教會會眾於是從首至未也要聽一些大聲呼喊的講道。事實上,過多的大喊大叫往往會令人自動地分心,就像聽見一些單調的說話一樣,聲調變動更能吸引人。再者, 因為講道是要教訓人,自然會大聲一點,而教導是為教導別人,通常是用一種較保守的聲調進行。

3) 我在數以百計的崇拜中觀察了那些聽道的人,叫我驚奇的是,很多牧師和教師也忽略一些顯示人們感到沉悶/沒有留心聽的訊號。牧師,那些人看上去感到沉悶,他 們是真的感到沉悶!你講道的時候,那些未有看著你的人,大概沒有留心聽你所說的東西,人們沒有留心聽,最後也不會得到幫助。如果連有心的人也感到沉悶或不 留心聽,你便要改善一下自己的講道了。舉一些例子:說些相關的故事,舉些比喻,保持笑容,從心而發地教導聖經,心要真誠,不要裝假,語調要多變,要盡可能 與最多聽眾保持眼神接觸 ,運用面部表情,多用雙手,可四處走走,不要講道太長,如果人數不多,可讓會眾適當地發問。

4)講道應該分成三點的想法,也是由人想出來。然而,目標是要造就門徒,而不是為跟從一些現代的教育理論。耶穌說:「餵養我的羊。」而不是說:「叫我的羊畢生難忘。」

教導的對象

造就門徒的牧師要按照耶穌的模式,某程度上是會選擇教導的對象。這樣說可能叫你吃一驚,但卻是真的。耶穌不時會用比喻向群眾說話,這樣做有一個原因:耶穌不希望人們都明白他所說的東西,聖經明說:

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對眾人講話,為什麼用比喻呢?」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太十三10-13

那些悔改了又決定跟從基督的人才可以明白基督的比喻,神同樣會抗拒那些不肯把握機會悔改、拒絕神旨意的人。神抵擋驕傲的人,卻賜恩給謙卑的人(參考彼前五5)。

同樣地,耶穌教導他的門徒:「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七6)明顯地,耶穌當時是用象徵說話,意思是:「不要把一些寶物送給一些不會欣賞的人。」豬不會明白珍珠有多貴重,同樣地靈性上的豬聽到神的話語時,也不會明白神話語的價值。如果他們相信自己所聽到的真是神的話語,便會擺上一切的注意力,也會順服這些話。

你如何知道誰人是靈性上的豬?你可以把一顆珍珠丟在這人跟前,看看他會如何對待這珍珠,如果這人輕視這珍珠,你便知道他是靈性上的豬;如果這人順服這些話,你便知道他不是靈性上的豬了。

不幸地,太多牧師正在做一些耶穌叫他們不要做的事,仍舊把珍珠丟在豬前,教導一些拒絕神話語的人,這些事奉只是浪費神所賜的時間。這些牧師一早應如耶穌所命令的,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各走各路。

山羊、綿羊和豬

事實上,你無法使一些不想接受門徒訓練的人成為門徒,這些人不想順服耶穌,很多教會正充滿這樣的人。這些人只是表面的基督徒,很多人以為只有相信一些關於耶穌或基督教的神學事實,自己便已經是重生得救,這些人是山羊和豬,不是綿羊。可是,很多牧師把自己90%的時間用來討悅這些豬和山羊,卻忽略了真正的綿羊,就是他們本來可以在屬靈層面上給予幫助和應該服事的人!牧師們,耶穌想你們餵養他的綿羊,而不是山羊和豬(參考約二十一17)!

但是,你如何知道誰是綿羊呢?綿羊是一些最早來到教會,又最遲才離開的人。他們逼切渴求明白真理,因為耶穌是他們的主,他們想討主的喜悅。他們不單在星期日才到教會,何時有聚會也會出現,他們會參與小組,不時會提出問題,又會為主的事興奮不已,總是尋找機會服事別人。

牧師們,請把你大部分的時間和注意力放在這些人身上吧,他們才是門徒,至於那些來到你教會的山羊和豬,若果他們受得了,便向他們傳福音,但若你所傳的是真正 的福音,這些山羊和豬定會受不了多久,他們多半會離開教會。若他們有一些勢力,便會嘗試把你鏟除,如果他們成功地對付你,便把你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各走各 路吧。(在家庭教會中,這種事不會發生,尤其是在你的家中聚會的話!)

我在這書開始的時候說過,神向人施恩典,但沒有除去人們順服祂的責任。聖經說得救不單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參考弗二8),得救同時需要恩典和信心,信心是對神恩典的適當回應,而真正的信心往往會帶來悔改和順服,按雅各的看法,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並沒有用處,無法叫人得救(參考雅二14-16)。

所以,聖經一再宣告,人們要持守信心和順服,才能繼續得救,有很多經文證明這是真的。舉一個例子,保羅寫信給哥羅西的信徒,說:

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 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西 一21-23

這樣說清楚不過,只有神學家才會誤解或扭曲保羅的意思。我們繼續相信,耶穌才看我們為無罪,這同一個真理也一再見於羅馬書十一章1324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2節和希伯來書三章1214和十章3839節,這些經文也清楚說明人們持守信心,最終才會得救,這些經文全都有若這個帶有條件性的字。

聖潔的必要

信徒犯罪,能否叫他們失去永生?答案可見於很多經文中,以下將會列出一些經文,都肯定那些犯這些罪的人不會承受神的國,如果一個信徒再次犯下列保羅所列出的罪,最終便會失去救恩: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分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五19-21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弗五5-6

留心每段經文中,保羅也是寫信給信徒,警告他們。他兩次警告他們不要受騙,指出他非常擔心,因為有些信徒以為就算他們犯了保羅所列出的那些罪,也仍然可以承受神的國。

耶穌警告自己最貼身的信徒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如果他們不預備好迎接他再來,也有可能會落在地獄。請留心,以下的話是耶穌向他們所說的(參考可十三1-4),並不是向未信的人說的: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警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所以,你們(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也要預備,因為你們(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 的。倘若那惡僕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 他,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二十四42-51

這故事有甚麼教訓?「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不要像這比喻中那不信的僕人一樣。」[4]

耶 穌為了突出他剛向自己最貼身的門徒所說的話,便立即再說出十童女的比喻,十個童女最初也預備好迎接自己的新郎,可是後來有五個沒有再作準備,便不得進入婚 宴。耶穌結束這比喻時,說:「所以,你們(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二十五13),耶穌是叫他們:「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不要像那五個愚蠢的童女。」如果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不可能沒有預備好,耶穌便沒必要向他們發出這警告。

耶穌馬上向他們說才幹的比喻,這也是同一個信息:「不要像那個有才幹的惡僕,主人回來時,完全沒有管理好主人所交托他的東西。」在這比喻結束時,主人說:「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太二十五30)耶穌已經說得再清楚不過了,只有神學家才能扭曲他的意思。如果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在耶穌回來時沒有持守順服,便也有可能會下到地獄。如果連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也有這危機,我們便都有這危機。耶穌應許,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參考太七21)。[5]

那些教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顯然是敵擋基督,助長撒旦,他們所教導的正正與耶穌和使徒所教導的相反。他們有效地抵消了耶穌的命令,就是造就門徒、叫他們順服耶穌所有命令的命令,攔阻了別人進到窄門得永生,開闊了那通向地獄的大道。[6]

另一種妨礙建立門徒的現代教義

人們除了會受到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導所騙,以為聖潔不是最終得救的重要條件以外,神的愛也不時會成為阻礙人們建立門徒的原因。會眾常常會聽到牧師說:「神無條件地愛你。」人們便會以為:「不管我是否順服神,神也會接納又悅納我。」可是,這肯定不是真的。

很多這些牧師也相信神會把一些未重生的人判到地獄,他們這樣相信十分正確。現在,讓我們思想這一點。明顯地,神不悅納那些下到地獄的人,所以怎能說神愛他們 呢?難道神也愛那些下到地獄的人?你覺得這些牧師會否說神愛這些人?當然不會!神憎惡這些人,才把他們送到地獄,絕不悅納或愛這些人。

這樣來看,神愛世上的罪人,顯然是一種暫時的憐憫之愛,並非悅納之愛。神憐憫他們,延遲自己的審判,叫人們有機會悔改。耶穌為罪人死,叫他們有方法可得赦 免。從這樣的舉動、這麼重的代價來看,也可以說神愛罪人。但是神從不悅納罪人。神對罪人感到的愛,不像父親對孩子所感到的愛。反之,聖經說:「父親怎樣憐 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詩一零三13)因此,人們可以說神不會同樣地憐憫一些不敬畏祂的人,神對罪人的愛更像一個法官憐憫一個被判死刑的罪囚,因而改判他為終生監禁。

使徒行傳中,傳道的人從來沒有向一些未得救的聽眾說神愛他們,相反卻通常會警告他們神的忿怒將臨,叫他們悔改,好叫他們知道神並不悅納他們,叫他們知道自己 身陷險境,生活必需有巨大的改變。假如這些傳道人只告訴人們神愛他們(如同很多牧師現在所作的),這些人便會以為自己沒有問題,不知道自己正越發挑起神的 忿怒,也不知道自己須要悔改。

神恨惡罪人

今天人們不時宣告神愛罪人,可是相反地,聖經卻常常說神恨惡罪人: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詩五5-6

耶和華試驗義人;惟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他心裏恨惡。(詩十一5

我離了我的殿宇,撇棄我的產業,將我心裡所親愛的交在他仇敵的手中。我的產業向我如林中的獅子,他發聲攻擊我,因此我恨惡他。(耶十二7-8

他們一切的惡事都在吉甲;我在那裏憎惡他們!因他們所行的惡,我必從我地上趕出他們去,不再憐愛他們;他們的首領都是悖逆的。(何九15

留心上述的經文也不是說神恨惡人們所行的——而是說神恨惡他們,可見人們經常說神愛罪人,卻恨惡罪惡,實在值得斟酌。我們不能把罪人和罪行分出來,人怎樣 行,便顯出他是怎樣的人,因而神正確地恨惡一些犯罪的人,而不只是恨惡他們所犯的罪。如果神喜悅一些行祂所憎恨之事的人,神自身便十分矛盾。在人的法庭 中,人們因著自己所犯的罪受審,他們也得到應得的報應,我們不會恨惡罪行,卻悅納罪犯。

神所憎恨的人

聖經除了肯定神恨惡一些人,也指出神恨惡那一種罪人,那種罪人是神所憎恨的。請留心,下列的經文不是說神憎惡這些人所行的事,卻是說神憎惡這些人本身,經文不是說神恨惡他們的罪,卻是說神恨惡他們。[7]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二十二5

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二十五16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利二十六29-30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詩五5-6

因為,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為他所親密。(箴三32

心中乖僻的,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完全的,為他所喜悅。(箴十一20

凡心裏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雖然連手,他必不免受罰。(箴十六5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十七15

我們如何把這些經文與一些肯定神愛罪人的經文作出調和呢?神既恨惡又憎惡罪人,如何能說神也愛他們呢?

我們一定要明白,愛不都是一樣的,有些愛是無條件的,可稱為是「憐憫之愛」,這種愛是「不管怎樣也會愛你」,無論人們怎樣行,仍然會愛他們,神就是用這種愛去愛罪人。

憐憫之愛的相反是條件之愛,可稱之為「悅納之愛」,是賺得或配得的,這種愛是「我愛你因為……」

有些人認為如果愛是有條件的,愛便不是愛了,不然便是輕視這種愛,認為這種愛純粹自私,不像神的愛。

不過,真理卻是,神實在有有條件的愛,我們稍後會看看這些經文。因此,我們不應輕視悅納之愛,悅納之愛是神對自己真正孩子所懷的第一種愛,我們應該竭力追求神悅納的愛,多於神憐憫的愛。

悅納之愛是否為次一等的愛?

停下來,問問自己這問題:「我希望別人以那一種愛待我——憐憫之愛,還是悅納之愛?」我相信你會選擇人們愛你,「因為你……」,多於「怎樣也算吧……」。

你希望聽到自己的配偶說:「我沒有理由愛你的,你沒有甚麼叫我特別喜歡你。」還是希望聽到:「我愛你有很多原因,因為你有很多地方,我很仰慕。」當然,我們 寧願自己的配偶以悅納之愛去愛我們,這種才是最大的愛叫夫婦走在一起,終生不離。如果有人對自己的配偶沒有半點仰慕,慢慢失去所有悅納之愛時,大多數婚姻 便會告吹。就算這段婚姻持續下去,也只是由於憐憫之愛,這是源於那位賜下愛者的屬靈性情。

這樣來看,我們見到悅納之愛(條件之愛)不是次一等的愛,憐憫之愛是最受歌頌的所給予的愛,而悅納之愛是最受歌頌的所得到的愛。此外,父神只會以悅納之愛對待耶穌,提升他到應得的崇高地位,絕對不會用憐憫之愛來看耶穌,因為基督沒有一點不可愛的地方,耶穌也作見證說: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約十17

所以,我們看到天父愛耶穌,因為耶穌順服至死,悅納之愛肯定沒有不對,必然正確,耶穌賺得又配得天父的愛。

耶穌也宣告,自己持守天父的命令,所以常在父神的愛裏: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約十五9-10

此外,聖經也指出,我們必須跟從耶穌的榜樣,持守他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在這段經文中,耶穌明顯地說到悅納之愛,告訴我們自己能夠賺得耶穌的愛,也應該這 樣做。然而,若我們不順從耶穌的命令,便會叫自己離開他的愛,我們只有持守耶穌的命令,才能常在他的愛裏,今天卻只有很少人教導這事,但卻應該教導,因為 耶穌是這樣說的。

耶穌肯定只有持守他命令的人,才能得到神悅納的愛:

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約十六2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123

留心在經文下半節,耶穌不是應許那些不委身的信徒,如果他們開始持守他的話,耶穌便會特別地親近他們。不,耶穌是應許所有愛他又持守命令的人,天父也會愛這 人,而耶穌和天父也會來住在這人裏面,明顯地指到重生得救。所有重生的人也會藉著內住的聖靈,有天父和耶穌住在他們裏面(參考羅八9),所以我們再次看到真正重生的人是會悔改,開始順服耶穌,也只有這些人才能得到天父的悅納之愛。

當然,耶穌仍為那些信他的人保留一份憐憫之愛,信徒不順服他時,如果他們願意承認自己的罪,也寬恕別人,耶穌便也會寬恕他們。

結論

說這一切,也是為了指出,神對自己順服的兒女所懷的愛,是與神對罪人所懷的愛不相同。神只是以憐憫之愛去愛罪人,這種愛不過暫時,他們死後便不會再有。雖然神以憐憫之愛去愛他們,但同時也恨惡他們,因為神不喜悅他們的性情,這是聖經所教導的。

另一方面,神愛自己的子女,一定比愛一些未重生的人還多。神主要會以悅納之愛去愛他們,因為這些人已經悔改,又竭力順從神的命令。他們越發成聖的時候,神要以憐憫之愛待他們的原因便越來越少,這也是他們心裏正正渴求的。

這是說,很多現代牧師和教師所描寫的神之愛,也會誤導人,又不正確。按著聖經的話,花一點時間,衡量下列一些耳熟能詳對神之愛的謬論:

1)你無論做甚麼,也不能增加或減少神現在對你的愛。
2)你無論做甚麼,也不可能叫神不再愛你。
3)神的愛是無條件的。
4)神同樣地愛每一個人。
5)神恨罪惡,卻愛罪人。
6)你無論做甚麼,也不能賺得或配得神的愛。
7)神愛我們,與我們的表現沒有關係。

上述的說法也有機會誤導人,甚至徹底錯誤,因為大多數這些話也完全地否定神悅納的愛,很多也曲解神憐憫的愛。 

論到第一點,信徒實在可以做一些事,叫神更悅納地愛他們:他們可以更順服。信徒也可以做一些事,叫神更少悅納地愛他們:不順服。罪人可以做一些事,叫神愛他 們更多:悔改,然後便能得到神悅納的愛。罪人也可以做一些事,叫神愛他們更少:死在罪中,便會失去神唯一對他們顯出的憐憫之愛。

論到第二點,基督徒再次犯罪,便會失去神悅納的愛,回到只能經驗神憐憫之愛的地步。 而非信徒也可以死在罪中,阻止神對他們唯一的憐憫之愛。

論到第三點,神悅納的愛肯定是有條件的,即使神憐憫的愛也是有條件的:這人必須仍然活著,人們死後,神憐憫的愛便會終止,這愛既然有時間性,所以也是有條件的。

論到第四點,神不是同樣地愛每一個人的可能性可能更大,因為無論是罪人或是聖徒,神對他們也會有不同程度的悅納或反對。神對罪人和聖徒的愛肯定也不會一樣。

論到第五點,神恨惡罪人,也恨惡他們的罪,說得準確一點,神用憐憫之愛對待罪人,卻恨惡他們的罪,而從悅納之愛的角度來看,神更是恨惡罪人。

論到第六點,所有人也能賺得神悅納的愛,也應該這樣行。當然,沒有人能賺得神憐憫的愛,因為這愛是無條件的。
論到最後一點,第七點,神憐憫的愛並不基於人的表現,但是神悅納的愛肯定需要。

說這一切,也是為了說明,造就門徒的牧師應該正確地說出神的愛,按著聖經所描述的去說,因為牧師也不想欺騙任何人吧。只有得到神悅納之愛的人才能進到天國,神也只會悅納地愛一些已重生又順服耶穌的人。造就門徒的牧師不會教導一些可能叫人不求聖潔的事,他的目標要與神的目標一樣,就是使人成為一些順從耶穌一切命令的門徒。


[1] 傳福音的人宣講福音,也可看為是一種教導形式,而傳道人肯定要傳講一種聖經正確的福音。
[2] 不是所有信徒也有責任公開地教導眾人,但是所有信徒建立門徒時,也有責任以一對一的形式教導別人(參考太五19、二十八19-20;西三16;來五12)。
[3] 我說「如果」,因為那些披著羊皮的狼,明顯是一些動機自私的「牧師」,他們將會被丟在地獄裏。我猜想他們之所以跟那些動機錯誤的真牧師有分別,是在於他們動機上的錯誤程度,有所不同。
[4] 神奇地,有些聖經教師無法不承認耶穌實在是警告一些與自己最親密的門徒,那不信的僕人也明顯代表一個信徒,但他們卻認為那哀哭切齒的地方只不過是天國的外邊,那些不忠心的信徒會在天國外邊逗留片時,為自己失去賞賜哀哭,不過之後耶穌會擦去他們的眼淚,歡迎他們回到天國!
[5] 當然,基督徒若只犯罪一次,不會立刻失掉救恩,人們若求神赦免,便會得著赦罪(但這些人也必須寬恕那些得罪他們的人),人們若不求神的赦免,便會有可能受到神的管教。神不斷地管教,信徒卻仍舊硬心,才會有機會失去救恩。
[6] 人們若仍然不相信基督徒可能失去救恩的話,應看看下列的新約經文:太十八21-35,二十四4-5、11-13、23-26、42-51,二十五 1-30;路八11-15,十一24-28,十二42-46;約六66-71,八31-32、51,十五1-6;徒十一21-23-6,十四21-22; 羅六11-23,八12-14、17,十一20-22;林前九23-27,十1-21,十一29-32,十五1-2;林後一24,十一2-4,十二21- 十三5;加五1-4,六7-9;腓二12-16,三17-四1;西一21-23, 二4-8、18-19;帖前三1-8;提前一3-7、18-20,四1-16,五5-6、11-15,六9-12、17-19、20-21;提後二 11-18,三13-15;來二1-3,三6-19,四1-16,五8-9,六4-9、10-20,十19-39,十二1-17、25-29;雅一 12-16,四4-10,五19-20;彼後一5-11,二1-22,三16-17;約壹二15-二28,五16;約貳6-9;猶20-21;啟二7、 10-11、 17-26,三4-5、8-12、14-22,二十一7-8,二十二18-19。一些教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師所引用的支持經文,也不過是突出神在人得 救的信實,而沒有論到人的責任。因此,這些經文也必須與我所列出的經文彼此調和,作出詮釋,單單因為神應許祂必信實,並不保證人也會信實,例如,我答應自 己的妻子永遠不會離開她,也持守諾言,但並不保證她永遠不會離開我。 
[7] 人們可爭議,所有指出神恨惡罪人的經文也出自舊約,不過,從舊約到新約,神對罪人的態度從沒有改變。馬太福音十五章22至28節中,耶穌遇到一個迦南的婦 人,這是一個很好的新約例子,說明神對罪人的態度。起初,耶穌沒有應允那婦人所求的事,甚至更把她比作狗,那婦人卻持守信心,最終耶穌向她顯出憐憫。耶穌 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態度也很難看為是一種悅納的愛(參考太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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