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唯有上帝的義才真正符合完全的公正、正直、聖潔、真理、對罪帶來威脅;也因此上帝才有絕對的權柄作審判。當我們受屈時常會找人會自己想出頭或報復,讓我們學習謙卑到主前求主伸冤,因為耶和華施行公義,祂是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的上帝。
羅馬書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人何等軟弱有限,靠著我們自己達不到上帝律法的標準,我們仍舊會驕傲、忌妒、懷恨、不信...。還好上帝賜另一途徑,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藉著耶穌,我們可以在上帝面前稱義。